湖北能源宜城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一期400MW送出工程东湾至莺河马头山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21100130744)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能源宜城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一期 400MW 送出工程东湾至莺河马头山段 EPC 总承
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
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能源宜城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一期 400MW 送出工程东湾至莺河马头山段 EPC
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北能源宜城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一期 400MW 送出工程东湾至莺河马头山段 EPC
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9 月 1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9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能源宜城新能源百万千瓦基地一期 400MW 送出工程东湾至莺河马头山段 EPC
总承包已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能源
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
目业主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系统规划,东湾~莺河马头山 110kV 送出线路起至东湾光伏 110kV 升压站,以 1 回 110
千伏线路,汇集至莺河马头山光伏 220 千伏升压站。
线路工程具体分为:
东湾~莺河马头山 110kV 送出线路。
东湾~莺河马头山段起始于拟建 110kV 东湾光伏变电站,以 1 回 110 千伏线路,汇集至莺河
马头山光伏 220 千伏升压站,导线截面 240 平方毫米,线路长度约 18.8 公里。
根据工程需要及系统批复要求,送出线路需安装 2 根 48 芯 OPGW 光缆。根据通用设计,对照
铁塔使用条件, 110kV 单回路采用 1A3 模块,双回路采用 1D2 模块; 220kV 单回路 2×400 双
分裂导线采用 2B2 模块,四分裂导线 4×400 采用 3C2 铁塔。
2.2 招标范围
( 1)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湾光伏至莺河马头山光伏送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勘察设计、
设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移交生产及质保期两年内的全部工作。
主要有线路工程设计、施工准备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开工等手续办理、勘察设计、征林
征地赔偿、廊道清理、协调、线路跨(穿)越、电网手续办理、设备材料釆购、工程施工、
水保环保监理和监测、有关试验及验收并投入使用);设备安装与调试(含工作票办理);工
程验收(含防雷接地、水保、环保、消防、安评(如有)、电力质量监督(若需业主与质量
监督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则由业主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费用,相关合同费用在总包合同
结算时扣除)、技术监督、电磁辐射、供电、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
收(含工程档案移交验收));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联合试运转、送电及相关手续办理
等全部工作,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国家电网公司投入使用要求。所有与本线路
工程相关的高低压电缆头、网线、光纤的釆购制作及线缆压接,所有与本送出工程相关的光
纤釆购及熔接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系统接入、调试及试运行全过程,含建设工程工作
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保护设备、电缆、杆塔、钢芯铝绞
线、光纤、避雷线、接地材料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
2)本工程勘察、设计及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取
得规划审批、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并取得电力部门批复意见以及报省电力公司审查并取得批复
意见、用地手续办理和补偿费用、预算书编制、竣工文件编制、设备采购、负责完成电力主
管部门验收及竣工投产,负责完成本工程的水保、环保及安全验收、完成保修期各阶段的相
关内容和服务。
3)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包括杆塔及基础、设备安装调试,通讯光缆的连接,保护、通信、
计量等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与本工程投运相关的保护、电能采集、远动设备等设备设计方
进行技术沟通,负责线路保护定值计算,编写线路送电方案,电网侧联调和整套启动调试配
合,整体自动化联调及整条线路的验收等工作均属于中标人的工作范围。
4)本工程跨越、钻越线路的协调工作以及作业许可,线路施工涉及的对现有线路及设备的
停电、恢复的协调工作以及作业许可,塔基占地赔偿、青苗赔偿、苗木赔偿、乡村道路的通
行许可、地上和地下设施附近动土许可及施工相关外部协调的全部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上述
相关费用(含赔偿及补偿费用)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5)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业主签订供电协议、调度协议、
计量协议和用电合同等。
6)投标人可对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方案进行细化并优化,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后续实
施过程中路径方案发生变化,中标人需负责重新获取线路路径批复意见。
7)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
报价中,由中标人承担。
8)本工程质保期时间为 2 年。
( 2)工程界面划分
本工程施工起点为东湾光伏项目升压站 110kV 出线龙门架绝缘子串(含绝缘子串采购、安装),
施工终点为莺河马头山光伏项目升压站 110kV 进线龙门架绝缘子串(含绝缘子串采购、安装),
其中通讯光缆需要引至两端升压站通讯机房;起点至终点之间(含起点、终点)的线路或电
缆(通讯光缆)及相关接引(连接、熔纤等)工作由本标段中标人负责。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令为准。 2022 年 12 月 15 日前线路及间
隔全部完工、具备倒送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
以下条件:
①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
综合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
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
( 2)业绩要求: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运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
完成过国内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不包括联合体业绩,须提
供合同(含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和电压等级页、签字盖章页)、用户投运证明
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 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
业,具有担任过国内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或设计项目经理的经历(须提供
合同、任职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以上)或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② 拟派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以上)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C 证)。
( 4)财务要求: 2020、 2021 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标书款发票将以“增
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请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
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
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 1 日至 24 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 1 日后再自
行申请。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 400-665-1995 转 2)进行
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4.3.1 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旧平台”)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
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新平台;
4.3.2 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
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投标用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
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
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
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
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
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
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目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
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
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6.电子身份认证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
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 CA 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
需使用 CA 电子钥匙)。新平台 CA 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
(以下简称“北京 CA”,网址: 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 010-5851
5511/400 700 1900,办理周期约为 5 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
于未及时办理 CA 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
( 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 CA 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
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
台。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9.特别提示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
邮件方式联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传真 0710-267893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东津商务大楼 3 栋 10 楼 1039 室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13735808595
电子邮件: tang_gang3@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73 号湖北能源大厦 1801 室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027-86606805
电子邮件: feng_yu1@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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