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第二次)项目公告

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21100130147)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宁南白鹤滩电厂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白鹤滩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河段梯级开发的第二个梯级,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移民群众脱贫致富,工程建成后还有拦沙、发展库区航运和改善下游通航条件等综合利用效益,是“西电东送”的骨干电源点之一。坝址位于四川省宁南县和云南省巧家县境内,上游距巧家县城约45km,距乌东德坝址约182km;下游距离溪洛渡水电站约195km,距离宜宾市河道里程约380km。

2014年1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4]10号”文批准《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2016年11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水电规水工[2016]94号”文下发了《白鹤滩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审查意见》,2017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核准了白鹤滩水电站工程。2021年3月,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通过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即枢纽及导流工程防治区、场内交通工程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料场防治区、表土堆存场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设施防治区、水库淹没防治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调查内容

依据相关管理要求、技术标准和规程,详细调查和评价项目法人水土保持法定义务履行情况、水土流失防治要求执行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和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对照白鹤滩水电站水保方案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和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通过资料调研和现场勘查,调查验收范围内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质量及防治效果,复核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标情况,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工程投资、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管理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收资,对照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与批复意见,分析评价项目是否达到水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是否满足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编制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所有必需的专题报告等验收文件,为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支撑和依据;协助完善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完成验收公示和备案工作,配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其他相关工作,并编制形成《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相应专题报告。

(2)报告编制

编制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计划书和实施方案、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验收审批或备案所必需的专题报告。

(3)其他工作

配合验收技术评估及现场查勘工作;协调、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验收和技术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协助委托人编制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材料,配合完成申报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完成验收备案 (含工程竣工验收有关水保事务与资料整编)。进度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计划书;

(2)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实施方案;

(3)2024年03月01日前编制完成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咨询稿;

(4)2024年04月30日前提交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验收审批或备案所必须的专题报告。验收会议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

以上时间节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进行调整,并与工程竣工验收总体进度计划相协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资质等级五星;

(2)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2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且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或蓄水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工作负责人业绩;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和期限内,未列入水利部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制度中“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

(5)财务要求:近3年(2019年~2021年)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29日08时30分到2022年11月4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10:00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700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88号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028-85933922

电子邮件:xue_jingyang@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62932149

电子邮件:liu_zhiguo@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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