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电公司3年(2024—2026年)起重设备、电梯、机动叉车检修维护服务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13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州发电公司3年(2024—2026年)起重设备、电梯、机动叉车检修维护服务重新招标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发电公司)位于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厂址东距鄂州市38km,西距武汉市约30km。现有运行装机容量3960MW,分3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330MW亚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1998年12月和1999年4月投产;二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6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投产;三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10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2019年4月和2019年6月投产。
2.2 招标范围
鄂州发电公司全厂范围内的桥(门)式起重机设备(共计47台)、电梯设备(共计24台)、电动葫芦(共计315台)、机动叉车(共计9台)、炉内检修升降平台四套(2套在用、2套新装)的日常巡视检查、维护、保养、检修、消缺、事故检修、备件更换、试运等工作;以上相关设备定期检验的配合工作以及配合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所属设备的检查及整改改造;以上相关设备的报审、取证配合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3 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范围内的各区域设备服务期限具体如下(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①全厂桥(门)式起重机服务期限2024年2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38个月);
②全厂电梯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39个月);
③ 一、二期及输煤系统、码头系统电动葫芦和机动叉车服务期限为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36个月);
④三期及铁路系统电动葫芦和机动叉车服务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35个月)。
服务期前需承包人主要骨干人员进场,熟悉生产现场。具体要求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类或改造类或修理类均可),须同时包含以下三项许可工作范围:
- 起重机械A级资质:桥式、门式起重机;
- 起重机械:升降机;
-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具有下述业绩:
①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火电厂起重设备检修或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②额定起重量130T及以上的起重设备检修或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起重设备检修或维护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4日9时00分到2023年12月20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旧平台”)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操作提示错误,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目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五、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 5511/400 919 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平台办理的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须按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4日10时00分。
6.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人应在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包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平台完成递交操作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八、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8.1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系。
8.2供应商操作流程:投标人可在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自行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了解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栏目。或咨询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邮箱:ctg_epp@ctg.com.cn,在线客服:点击平台首页【在线客服】按钮进行咨询。
九、监督部门
招标采购监督: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711-362287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711-3622557
电子邮箱:yu_peng2@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7-86606804
电子邮件:li_qian6@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