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24110012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公司部分光伏电站3年(2024年-2027年)代维服务已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仙桃杨林尾光伏电站等4个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39MWp,分布在湖北省仙桃、孝感、潜江各地,详细情况见附件《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资料及指标》。
2.2 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电力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开展潜江渔洋、仙桃杨林尾、大悟竹园、安陆曹岗4个光伏电站运行、检修、维护、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的对外委托3年代维服务(含外部关系协调)。
潜江渔洋、仙桃杨林尾、大悟竹园、安陆曹岗4个光伏电站合计装机容量239MWp,其中潜江渔洋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潜江市渔洋镇谢小村,装机容量100MWp;仙桃杨林尾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仙桃市杨林尾镇兴隆村,装机容量99MWp;大悟竹园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四姑镇竹园村,装机容量20MWp;安陆曹岗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雷公镇曹岗村,装机容量20MWp。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中标人承担代维服务合同期内光伏电站的基础电力生产与运营工作,人员配置须符合招标人要求;
(2)中标人承担代维服务合同期内光伏电站组件清洗、场区除草、光伏场区及升压站安保,预防性试验,功率预测系统维护(含气象数据购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电力通信系统维护,部分场站农业种植等工作,以及光伏电站送出线路、集电线路及对侧变间隔维护检修的检修及预试(电站产权)等工作;
(3)中标人承担代维服务合同期限内光伏电站的计划性检修、隐患治理与设备设施维护;根据招标人需要,承担招标人委托的大中修及抢修、涉网改造、设备设施技术改造、维修、消缺等项目,费用另行计算,保持设备设施处于健康状态;
(4)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设备设施与物资移交清单,做好电站设备设施与物资管理,保证设备设施完好和现场所需物资充足;按照招标人对生产物资(备品备件、工器具、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要求,承担由中标人负责管理和采购的生产物资费用;运维年度内单项价格5000元以内(含税)的消耗性材料、备品备件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运维年度内单项价格超过5000元的备品备件或消耗性材料由招标人负责集中采购,若招标人不能及时供应的,经招标人同意可委托中标人采购或调配,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均价或三峡e购价格,采购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5)中标人安排专人负责电站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行业、三峡集团、湖北能源规程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遵守招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招标人监督和考核;中标人要投入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根据各光伏电站安全生产费用历年使用情况综合考虑,中标人每年投入日常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装机容量5万以下电站不低于7万元/站/年;装机容量5万及以上电站不低于10万元/站/年);
(6)中标人负责运维服务合同期限内对电站现场的资料档案进行管理,严格按照招标人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组卷、查阅和存储,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履行现场资料保密义务;
(7)中标人负责光伏电站的报表、报告编制等工作,协助电费结算、保险理赔、企业宣传等综合性事务工作;
(8)中标人负责对场站已签订的合同履约期内的维护事务执行监督和管理;
(9)中标人做好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电网公司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配合电网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光伏电站的相关工作;与当地村民和谐相处;
(10)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2.3 计划服务期:服务期限共3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其他:
(1)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的业主方主体为本次招标内容所属的招标人各项目单位。中标后,中标人与各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2)在满足招标人的住宿前提下,仅向中标人提供基本住宿,若出现房间不够的情形,中标人需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100MWp或2个50MWp及以上容量的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维护业绩(运行维护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和光伏厂区设备,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材料能体现上述要求的业绩特征)。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电气/电力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在光伏发电项目运行维护项目担任过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位的业绩(需提供合同、任职文件等证明文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1年、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2月1日8时整至2024年2月2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旧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新平台;
4.3.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投标用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缴纳,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标书款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
5.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700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6日15整。
6.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及解密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前至少10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CA电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7.3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的CA电子钥匙,待开标主持人下发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操作,若CA电子钥匙无法解密,可使用随投标文件包一并生成的密码串文件(文件类型为.txt)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5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9. 其他
9.1投标人可在新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自行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了解新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新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栏目。或咨询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邮箱:ctg_epp@ctg.com.cn,在线客服:点击新平台首页【在线客服】按钮进行咨询。
9.2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标书款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标书款等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分公司开具,并由分公司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9.3 特别提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9:0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9.4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027-86606805
电子邮箱:feng_yu1@ctg.com.cn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27-8660656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