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精工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三峡精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0124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范围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精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技术服务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三峡精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三峡精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发展需要,拟选取3家单位为招标人2023-2025年拟投资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并针对项目推进情况编制符合相应阶段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题报告,项目基本情况及说明如下:

  1. 项目类型:分布式光伏项目;
  2. 项目规模:装机规模约220兆瓦;
  3. 项目地点:全国范围内。
  4. 本次为框架集中采购,上述项目概况信息根据当前市场情况进行预估,具体执行按项目专项委托书确定。
  5. 项目专项委托书说明

本次为招标人2023-2025年分布式光伏项目技术服务框架招标,针对某个具体项目开展招标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发包人将以书面的专项委托书进行任务委托,受托人收到委托书后开展相应工作,并根据完成情况据实结算,受托人执行未在委托范围内的工作委托人不予认可。

2.2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对招标人拟投资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技术服务,具体包括项目场址资源评估、敏感性因素排查、建设条件分析、拟定技术实施方案、项目经济效益评价、建筑物检测(如有)等,并最终根据项目开发实际需求形成具有不同侧重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题报告。技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场址资源情况分析。

结合参考长期观测数据(如有,投标人需自行获取)以及多源的太阳能辐射数据库,对比分析场址区太阳能辐射资源情况,利用专业软件开展资源分析及评价。

(2)项目场址敏感性因素初步排查。

1)排查项目选址情况,对土地近期、远期规划进行分析,评估项目潜在拆迁风险。

2)排查项目所附着房屋产权(如无房产证,则需排查土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消防、环保等手续。

(3)市场环境分析。根据业主企业所处地域、行业,经营情况及电量电费等资料,分析项目经营期电力消纳情况及用电价格水平。

(4)工程建设条件

1)厂房结构、承载能力分析。根据现场条件及厂房图纸分析屋面承载能力,出具荷载报告(需具备相关资质)。如厂房结构需加固处理,则提供加固方案(需具备相关资质)。

2)接入条件分析。根据厂区配电设施、电气图纸,分析项目的初步接入方案。

(5)拟定技术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建设要求,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发电设备选型、组件安装方式、电气设计、土建设计等,确定项目装机规模并进行发电量计算。

(6)项目经济效果分析。根据市场价格水平,编制项目投资概算;结合招标人给定财务评价参数的边界条件,计算项目财务评价指标及敏感性方案,提出项目财务可行性评价结论。

(7)建筑物检测(如有)。根据厂房实际情况或招标人要求,对需要检测的建筑物进行检测,并出具建筑物检测报告或设计图纸(需具备相关资质)。

通过上述技术服务后,编制项目技术方案,提交建筑物检测报告或设计图纸(如有)、屋面荷载报告、加固方案(如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满足招标人投资开发部署安排。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计划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低于5项4MW及以下分布式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施工设计方案编制业绩;同时具有不低于5项4MW以上分布式光伏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施工设计方案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1. 项目经理要求:至少具有1项在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相应的聘任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2020年、2021年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0年和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1日9时00分到2023年03月15日17时分。

4.2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五、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

六、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700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0:00分。

7.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精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精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688号明豪大厦16层

联系人:黎明优

电话:15960173600

电子邮箱:li_mingyou@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8-62932152

电子邮件:peng_yuchen@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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