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集团2023年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集中采购(永善海子山等6个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三峡集团2023年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集中采购

(永善海子山等6个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1042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三峡集团2023年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集中采购(永善海子山等6个光伏项目)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三峡集团永善海子山等6个光伏项目相应项目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共涉及三峡集团永善海子山等6个光伏项目所需光伏组件设备,各光伏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P型545-55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购;

第二标段:N型57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购。

2.3 招标范围

(1)本项目预估采购总容量约751.6917MWp。其中,P型双面双玻组件638.8873MWp,N型双面双玻组件约112.8044MWp。各标段光伏项目采购型号及预估容量具体如下表:

标段

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拟采购容量(MWp

第一标段

P型545-55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购

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项目

P型545-55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购

267.036

丽江市宁蒗县分水岭项目

84.0851

丽江市宁蒗县吉母阿以项目

169.2262

丽江市永胜县期纳小湾项目

118.54

小计

638.8873

第二标段

N型57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购

丽江市宁蒗县木香坪项目

N型57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

67.3244

丽江市华坪县瓦房箐项目

45.48

小计

112.8044

合计

751.6917

(2)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总容量与峰值功率要求的光伏组件产品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含接线盒组件连接线、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之间的连接线、MC4插接头及专用工具等)、配套服务等。包含光伏组件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和指导现场安装、提供工厂图纸(如有)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配合试运行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3)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上述项目实际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各项目容量均为预估量,项目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为准。

2.4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各项目光伏组件计划交货时间如下表,具体时间、批次及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

标段

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

拟采购容量(MWp)

计划交货时间

第一标段

P型545-55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购

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项目

267.036

2023年6月起

丽江市宁蒗县分水岭项目

84.0851

丽江市宁蒗县吉母阿以项目

169.2262

丽江市永胜县期纳小湾项目

118.54

第二标段

N型57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购

丽江市宁蒗县木香坪项目

67.3244

丽江市华坪县瓦房箐项目

45.48

(2)交货地点:各光伏电站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设备制造商;

(2)业绩要求:2021年或2022年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自然年度全年光伏组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GW;

(注:①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设备数量(或总容量)、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②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年度)无连续2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按照IEC61215/IEC61730的标准要求,投标产品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

3.5 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项目中的任意1个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为2023年04月2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1)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5.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700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座11楼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132 5818 3819

电子邮箱:jiang_feng2@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6293 2141

电子邮件:liu_feng5@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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