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024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库区消落带修复EPC总承包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位于金沙江干流下游四川省和云南省的界河上,右岸隶属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左岸隶属四川省会东县,是金沙江下游河段四座水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中最上游的梯级电站,乌东德水电站上距攀枝花市213.9km,下距白鹤滩水电站182.5km。
白鹤滩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的白鹤滩镇和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的大寨乡交界处,坝址距上游乌东德水电站坝址河道里程182km,距下游溪洛渡水电站坝址河道里程195km,距巧家县城公路里程45km,距宁南县城公路里程65km,距宜宾市河道里程约380km。
乌东德水电站消落带修复试验项目在乌东德库区选取立地条件较好,并便于人工修复的7.7km库岸开展消落带生态修复试验,将消落带修复区分为975m~970m、970m~960m、960m~952m共3段开展修复试验。
白鹤滩水电站消落带修复试验项目在白鹤滩库区选择立地条件较好,并便于人工修复的15km库岸开展消落带生态修复试验,将消落带修复区分为825m~823m、823m~820m、820m~810m共3段开展修复试验。
项目分为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包含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邱家屿大桥往北至北门码头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5km)、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丙弄村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3km)和乌东德水电站坝区阴地沟弃渣场、下白滩弃渣场、猪拱地弃渣场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1.7km);二期工程包括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龙井湾北部至葫芦口大桥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5km)和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五曲沟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3km)和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大崇镇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5km)。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工作,包含乌东德水电站库区 7.7km 消落带及白鹤滩水电站库区15km消落带生态修复方案设计、施工、维护、监测及效果评估,承包人应完成相关修复工程勘察与测量、初步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审查、项目报建报批(根据地方政府要求)、工程施工及防护措施、与地方政府的协调、修复项目的养护、修复效果监测与评估、竣工验收、工程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项目质量应满足行业标准、发包人要求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项目分两期实施,主要包括:
(1)一期工程
1)白鹤滩水电站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邱家屿大桥往北至北门码头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5km)。
2)乌东德水电站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丙弄村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3km);乌东德水电站坝区阴地沟弃渣场、下白滩弃渣场、猪拱地弃渣场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1.7km)。
(2)二期工程
1)白鹤滩水电站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龙井湾北部至葫芦口大桥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5km);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大崇镇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5km)。
2)乌东德水电站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五曲沟沿岸区域(整治长度约3km)。
一期工程完工并经历一个完整水位消落期后,结合一期工程修复情况(植被整体存活率≥65%)启动二期工程施工。一期工程植被整体存活率≥65%,则启动二期工程设计;若整体存活率不足65%则二期工程暂缓启动,仍需进行一期工程的养护、补植,并再此经过一个消落循环后开展效果评估;若截止2027年底一期工程植被整体存活率仍不满足要求则取消二期工程施工,并组织一期工程验收,二期工程将重新招标。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设计方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揽项目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共同具有河道治理(涉及生态绿化)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设计和施工的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分别不少于600万元和2000万元;业绩可组合,如为联合体业绩,需提供承担内容的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或市政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具有类似河道治理(涉及生态绿化)工程的项目管理经验;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2021、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9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15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五、现场踏勘
不组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700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A区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5829620732
电子邮箱:deng_xinxin@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62932149
电子邮件:liu_zhiguo@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