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云南能投永善县松林30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1042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云南能投永善县松林30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茂林镇、伍寨乡及莲峰镇境内,占地面积约7520亩,建设用地为天然牧草地,不涉及基本农田与耕地等光伏限制性用地。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300MW,实际直流总装机容量370.40913MWp,直流交流容配比为1.235。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2.1第一标段:三峡云南能投永善县松林30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标段一:139MW)。
(1)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一座220kV升压站及项目交流侧139MW,直流侧装机171.665MWp光伏片区(详见工程界面划分)。工作内容为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电站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除光伏组件、固定式支架、逆变器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外,其他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涉网手续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阶段验收、专项验收(质量监督、环保、水保、消防、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程档案等)、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并网安评等相关工作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发电场区、升压站、进场及场内道路、备用电源、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等有关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竣工图出版整理、现场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由发包人组织设计评审,评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本工程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主变、GIS、电缆、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计算机监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光伏组件、固定式支架、逆变器除外),以及上述设备包括光伏组件、固定式支架、逆变器)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中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并满足三峡集团相关标准要求。
4)本工程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储能设备基础、升压站部分(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场内 35kV集电线路、接地、截排水、挡护等相关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光伏电站有关的截排水设施,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5)负责完成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设施(挡墙、护坡、截排水沟、植被恢复和场区绿化等),水保环保监测,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三同时 ”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及验收,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6)本项目光伏阵列、升压站长期租地和永久征地、临时用地均由承包人负责具体办理,发包人配合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调办理本工程土地流转及征地手续,相关费用按照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7)承包人负责完成质量监督、涉网试验、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土地规划验收、安全设施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承包人负责完成电站性能试验,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性能检验,承包人应予以配合,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若性能试验(或第三方性能检验)证明电站性能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的,承包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9)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生产移交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10)设备、材料进场抽样检测工作。承包人应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材)进场前的抽样检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1)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三峡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工作均由承包人建设、采购或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2.2.2第二标段:三峡云南能投永善县松林30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标段二:161MW)
(1)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施工工作范围为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松林光伏项目交流侧161MW,直流侧198.835MWp光伏片区设计施工(详见工程界面划分)。工作内容为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电站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除光伏组件、固定式支架、逆变器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外,其他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涉网手续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阶段验收、专项验收(质量监督、环保、水保、消防、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程档案等)、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并网安评等相关工作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发电场区、进场及场内道路、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等有关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竣工图出版整理、现场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由发包人组织设计评审,评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本工程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箱变、电缆、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光伏组件、固定式支架、逆变器除外),以及上述设备(包括光伏组件、固定式支架、逆变器)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中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
、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并满足三峡集团相关标准要求。
4)本工程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场内35kV集电线路、接地、截排水、挡护等相关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光伏电站有关的截排水设施,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5)负责完成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设施(挡墙、护坡、截排水沟、植被恢复和场区绿化等),水保环保监测,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三同时 ”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及验收,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6)本项目光伏阵列的长期租地和永久征地、临时用地均由承包人负责具体办理,发包人配合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调办理本工程土地流转及征地手续,相关费用按照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7)承包人负责完成质量监督、涉网试验、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土地规划验收、安全设施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8)承包人负责完成电站性能试验,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性能检验,承包人应予以配合,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若性能试验(或第三方性能检验)证明电站性能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的,承包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9)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生产移交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10)设备、材料进场抽样检测工作。承包人应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材)进场前的抽样检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1)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三峡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工作均由承包人建设、采购或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2.2.3工程界面划分
(1)三峡云南能投永善县松林30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标段一:139MW)
1)土建部分:为莲峰镇境内布置的光伏厂区及茂林镇境内的部分光伏厂区,共计交流侧装机139MW,直流侧装机171.665MWp(详见附图),标段内光伏方阵内所有组件、支架、箱变基础等土建部分及各方阵到升压站的集电线路的土建部分,升压站以永久征地红线为界。升压站永久征地红线以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开挖、回填、浆砌石砌筑、砖砌体、钢筋混凝土浇筑、装饰装修等所有土建项目,进场道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由承包人负责。
2)电气部分:为莲峰镇境内布置的光伏厂区及茂林镇境内的部分光伏厂区,共计交流侧装机139MW(详见附图),标段内光伏方阵内所有电气部分及各方阵到升压站的集电线路的电气部分,升压站以永久征地红线为界,220kV升压站场区用地范围内所有电气部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2)三峡云南能投永善县松林30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标段二:161MW)
1)土建部分:为伍寨乡境内布置的光伏厂区及茂林镇境内的部分光伏厂区,共计交流侧装机161MW(详见附图),包括所有组件、支架、变基础及标段内方阵到升压站的集电线路的所有士建工程,进场道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由承包人负责。
2)电气部分:为伍寨乡境内布置的光伏厂区及茂林镇境内的部分光伏厂区,共计交流侧装机161MW,直流侧装机198.835MWp(详见附图),包括所有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以及标段内方阵到升压站的集电线路所有电气部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2.2.4甲供设备部分
1)甲供设备:光伏组件及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间连接线、固定式支架、逆变器;
2)交货地点:各光伏项目场区(场区具体地点以本合同承包人根据现场进度及实际情况确定);
3)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确定。
2.3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如下:
标段一工期为:光伏场区2024年6月1日开工,升压站2024年7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2025年6月30日项目完工。
标段二工期为:光伏场区2024年6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2025年6月30日项目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三峡云南能投永善县松林30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标段一:139MW)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3项10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册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 2 年(2021年、2022年)财务无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含联合体牵头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
3.1.2三峡云南能投永善县松林30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标段二:161MW)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3项10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
(4)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册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 2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无亏损。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含联合体牵头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5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5. 现场踏勘
5.1 参加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5月9日9时在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茂林镇皓峰智慧酒店集合,其后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18716874028)。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5.2 未参加现场踏勘将不作为否定某个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6.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0日15时00分。
7.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宝云路220号昆明三峡大厦26楼
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0871-65870276
电子邮件:lan_yan@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8-62932138
电子邮件:zhao_xin8@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