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盐城区域风电场风机叶片专项检查服务项目公告

三峡能源盐城区域风电场风机叶片专项检查服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41100131548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区域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盐城区域风电场风机叶片专项检查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位于响水县灌东盐场、三圩盐场外侧海域,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10千米,共安装37台西门子SWT-4.0-130风机,18台金风3MW风机,总装机容量202MW。

响水陆上风电场地处黄海之滨,风电机组使用东汽FD77C双馈型风机,机组单台容量1.5MW,共134台机组,全场装机容量201MW。

响水试验风场地处海陆交界处,风电机组使用机型分别为上海电气2台W2000-93双馈型风机,机组单台容量2MW;金风1台GW100/2500直驱型风机,机组单台容量2.5MW和1台GW-121/3000直驱型风机,机组单台容量3MW;东汽1台FD119B-3000双馈型风机,机组单台容量3MW。全场共5台机组,装机容量12.5MW。

三峡大丰海上风力发电厂位于大丰市东沙沙洲北侧的小北槽——太平沙海域,风电场共安装73台风机,总装机规模300.75MW。

大丰毛竹沙海上风电场址位于大丰区毛竹沙北侧海域。风电场安装58台风机,包括20台单机容量6.4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38台单机容量4.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03.15MW。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响水陆上风电场127台风机、响水近海风电场55台风机、响水试验风场5台风机的叶片外部与内部专项检查服务工作以及大丰海上风电场73台风机与大丰毛竹沙海上风电场58台风机的叶片外部及内部专项抽检服务工作,其中叶片外部专项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叶片前缘、后缘、PS面、SS面、叶尖、接闪器、涡流发生器、挡雨环等部位检查;叶片内部专项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叶片内部构件、避雷系统等部位检查。每台机组提供叶片外部及内部专项检查要求部位巡检全过程的视频、图片资料及叶片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故障原因分析及处理建议等),本项目海上交通运维船舶由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拟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1)标段一为三峡能源响水陆上风电场及试验风场叶片专项检查服务,主要包括:1)响水陆上风电场127台风机预计三次的叶片外部及内部专项检查服务;2)响水试验风电场5台风机预计三次的叶片外部及内部专项检查服务。

(2)标段二为三峡能源大丰海上风电场、大丰毛竹沙海上风电场及响水近海风电场风机叶片专项检查服务,主要包括:1)大丰海上风电场主要包括73台风机,预计三次的叶片外部及内部专项检查服务(每次仅抽取15台风机开展);2)大丰毛竹沙海上风电场主要包括58台风机,预计三次的叶片外部及内部专项检查服务(每次仅抽取12台风机开展);3)响水近海风电场55台风机预计三次的叶片外部及内部专项检查服务。

2.3服务期限

预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在一周内到达项目现场,并在90天内完成当次各风电场的叶片专项检查工作。

2.4其他

本项目拟采用单价合同,根据实际的工作量与投标人进行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

标段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5项陆上风电场叶片专项检查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标段二: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海上风电场叶片专项检查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人员要求:

标段一:

1)项目经理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担任陆上风机叶片检查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并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4人应取得国家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高处作业),至少2人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机操作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件证明材料);

标段二:

1)项目经理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担任海上风机叶片检查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并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包含项目负责人),至少4人具有国家应急管理厅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证书(高处作业),至少2人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无人机操作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证件证明材料);

(5)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对各标段须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拟投入的团队成员及项目经理可以在2个标段中重复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5日15时整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 ,踏勘集合地点: /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10时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为 电话:010-57680428,邮箱:zhou_yijia@ctg.com.cn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B-3栋1-3F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795486431

电子邮箱:chen_jianye@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10-56513754

电子邮件:guo_weiqin@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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