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五福岭二期风电项目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41100121624 )
项目所在地区: 重庆市黔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黔江五福岭二期风电项目设计施工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黔江五福岭二期风电项目位于重庆市黔江区濯水镇与马喇镇之间的南北向五福岭山梁,直线距黔江区主城东南部约30km处。海拔高度在1200m~1400m,本风电场属于山地风电场,二期场址区位于一期南北两端和一期场区内。风电场西侧距G319国道及G65包茂高速约5km,风电场进场道路可利用重庆黔江五福岭风电场一期已建道路,进场交通较为便利,基本满足风电场大型设备运输要求。
本风电场总装机容量70MW,拟采用单机容量5.0MW风电机组14台,风机塔架轮毂高度为115m~130m,叶轮直径为193m~216m。并配置7MW/7MWh的储能。每台风电机组配置一台35kV箱式变电站,共计14台箱式变电站。区域内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送出T接至一期到大河沟220kV变电站的送出线路上,送出线路长度约1.5km。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升压站、集电线路、电化学储能(不含送出线路)等的全部勘察设计,除风机、塔筒及其附件、锚栓组合件、电化学储能专用设备及配件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场内外道路的新建及改扩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以及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分界点:(1)本项目110kV升压站110kV出线构架处为物理分界点,110kV送出线路为国网建设,其余部分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风场场区、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的所有设备(除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附件设备、锚栓组合件、电化学储能专用设备及配件由招标人采购外)、原材料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3)中转场地租赁、管理、装卸,黔江南高速收费口(包含吊车卸货点,但不含高速收费口改造)至风机机位点之间的道路改扩建,场外运输道路、进场道路、内检修道路的林木等砍伐补偿及手续、房屋拆迁、及各类电力、通信、市政居民用水用电等迁改(设备厂家在风机机位点车板交货)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4)本项目110kV送出线路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黔江五福岭风电一期项目升压站的改造工程在本次招标范围内;(5)本次招标范围除前期已取得的手续外,后续涉及的所有手续以及变更手续均需由中标单位办理并承担费用。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计划2024年12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9月前首批机组并网,2025年12月全容量并网(具体并网时间按照开工日期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合同文件;②证明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容量规模、项目类型、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
1)独立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70MW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方须具有至少1个70MW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工程施工图阶段的设计业绩,且施工方须具有至少1个70MW及以上风力发电项目工程的施工业绩。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70MW及以上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资料或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能证明项目经理任职情况);
2)技术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至少1个70MW及以上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资料或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能证明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任职情况);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分工专业满足)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为 023-6716 2085。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A栋16楼
联系人: 彭先生
电话: 023-6716 1473
电子邮件: peng_yi@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28-6293 2136
电子邮件: chen_dong3@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