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41100121660 )

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莆田

一、招标条件

本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 DE区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内,场址西距湄洲岛岸线15km以上,中心距离岸线16.5km,场址水深18~27m,场址规划面积约38.8 km2;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00MW。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 DE区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准备、风机基础施工、风机安装、220kV及66kV海缆敷设、海上升压站施工、海缆登陆段施工、送出工程(含对侧间隔改造)、设备出厂和到货验收、检验及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风电机组、海缆、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及基础钢结构、风电基础钢结构等驻厂监造;金属结构检测、水下工程检测及相关服务工作;完成项目全过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及移交工作、完成对承包人移交业主档案的检查和审核工作。监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即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起至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后24个月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起至完成全场移交生产验收止的施工工期,本项目计划2024年12月底开工,首批机组于2025年6月底前并网发电,全部机组于2025年12月底前并网发电,2026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即可:

①具有工程综合监理资质;

②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至少10年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且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体规模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海上主体工程(含海上升压站)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或施工管理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合同文件、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是否含海上升压站,项目规模以核准容量为准),中标后不得在其它工程项目兼职(需提供承诺文件)。

(3)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300MW及以上装机容量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含海上升压站)施工全过程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合同证明文件②业主完工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交竣工报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已完工的海上风电业绩是指已全容量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项目若只是首批并网不计为已完工业绩,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是否含海上升压站,项目规模以核准容量为准)。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含牵头方)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各自承担专业工作的相应资质,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工作内容。

(2)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不允许超过其自身的资质范围。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整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 踏勘集合地点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联系方式为010-58689570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清塘西大道1699号七楼

联系人: 兰世平

电话: 18060841193

电子邮件: lan_shiping@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项目部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 2 号院成大中心 5 号楼 8 层

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 010-56513763

电子邮箱:qu_en@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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