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智慧水务项目硬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167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房县
一、招标条件
本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智慧水务项目硬件采购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三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智慧水务项目包含了水文水质监测及调度中心、集控系统开发及工控系统升级改造等建设内容。建设目标是为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打造一个覆盖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的“智慧排水”一体化运维管理平台,以满足设施设备资产管理、巡检养护、绩效考核、监测预警、生产管理等重要业务需求的智慧水务系统,提高对水务设施排查、巡检、养护、监督、考核全过程的管理效率与水平,完成污水厂的自动化改造,实现少人值守、自动作业的目的。
2.2招标范围
本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智慧水务项目硬件设备采购内容包括水文水质监测设备、调度中心、集控系统开发及工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实施地点为湖北省房县。本次招标采购内容拟划分两个标段:
第1标段:水文水质监测设备。气象监测、管网系统、液位监测系统、流量监测系统、水质监测系统、易涝点积水在线监测设备(地面水位)、视频监控、便携式水质水量监测设备、租赁4G/5G无线网卡、租赁4G/5G无线网卡(视频监控用)等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和调试等技术服务。
第2标段:调度中心、集控系统开发及工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交换机、单向网关、UPS电源、消防系统、半球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监控硬盘、视频监控网接入交换机、门禁系统、LED大屏、工程师站、操作员站、计算机操作台、打印机、服务器、鼓风机系统、加药系统、现场PLC控制站、中控室生产监控仪表、线缆、辅材等的供货、指导安装和调试等技术服务。
第1标段、第2标段还应包括以下范围:
(1)招标设备供货以及随机安装维修工具、随机备品备件和辅材等。
(2)招标设备的二次设计、制造及供货、工厂检验、包装、至工地的运输、卸车、交验、进场前的第三方检测、现场合同执行配合、安装技术交底及指导、调试、试运行技术指导、质保服务等。
(3)提交全套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现场保管、安装、检查、调试、运行、维护和辅助设备控制系统所需的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和使用说明、安装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安装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以及可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4)本项目中标人应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对设备的质量以设备集成后达到的整体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5)对招标方人员的培训及执行合同时的其他相关服务。
2.3计划交货要求
(1)计划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具体以买方根据项目进度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第1标段: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供货发票(发票金额不低于50万元)及用户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合同清单须包含对应标段采购清单中的部分或全部核心设备,且核心设备总金额50万元及以上);
(3)财务要求:2022年度、2023年度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第2标段: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文本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厂站自控系统建设相关业绩(须提供含清单的合同协议书、供货发票(发票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及用户使用证明等证明材料;且合同清单须包含对应标段采购清单中的部分或全部核心设备,且核心设备总金额100万元及以上);
(3)财务要求:2022年度、2023年度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任一个标段投标或多个标段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旧平台”)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操作提示错误,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平台注册供应商。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目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
6.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人应在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包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平台完成递交操作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为027-82567316。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3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7-82567367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7-86606811
电子邮件:chen_wanlu@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