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江苏泰州海陵100WM渔光互补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三峡江苏泰州海陵100MW渔光互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4110013179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江苏泰州海陵100MW渔光互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云杉泰州海陵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江苏泰州海陵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区域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东北侧。项目拟采用渔光互补形式综合利用土地空间,利用约2293亩鱼塘、蟹塘等地面水域上层空间从事光伏电站建设。

本项目拟装机容量直流侧为130.62MWp(电站采用两种支架类型,其中柔性支架布置容量54.17MWp;固定支架布置容量76.45MWp),交流侧约为100.2MW。拟采用585Wp单晶硅双面N型组件、300kW组串式逆变器(组件和逆变器具体型号以初步设计为准)。项目光伏场区拟通过四回集电线路接入泰州市罡杨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泰州一期”项目)配套建设的升压站,以电网公司配套建设的1回110kV线路T接于110千伏东风~双墩线路,在220千伏双墩变并网。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施工准备,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工程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及调试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设备到货验收等所有工程的全过程建设监理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各阶段验收,以及控制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合同当事各方关系等,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监理资料编制及移交工作,完成本项目移交生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完成对项目全部档案(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移交业主档案的检查和审核工作,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3分界点

(1)与送出线路分界点:本项目以升压站侧出线构架为招标范围分界点。光伏场区、升压站内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施工、安装及调试工作均包含在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项目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办理、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2)与泰州一期项目分界点:在泰州一期项目升压站利用现有场地,新增主变压器、35kV开关、GIS、SVG、二次设备及辅房预制舱等,二次设备、中控室均已在泰州一期项目预制舱中预留好设备安装位置,其余仅预留场地。与泰州一期共用的办公控制舱(包含:中控室、会议室、档案室、宿舍、餐厅等办公生活空间)、不锈钢一体化消防泵站、污水处理设备、避雷针、消防小室、蓄电池室(含蓄电池)等均已在泰州一期项目建设完成。详见第六章 图纸。

2.4 服务期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5年1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5年10月30日首批并网,2025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监理服务期:从项目施工准备到移交生产、竣工结算、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须提供证明材料)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单体规模100MWp及以上已完工独立光伏电站项目(均含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升压站)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完工证明(全容量并网证明或移交生产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

(3)人员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至少十年建设管理工作经验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体规模100MWp及以上已完工独立光伏电站(含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升压站)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或施工管理业绩且须在该项目担任副职及以上的任职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文件及完工证明(全容量并网证明或移交生产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相关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兼职(须提供承诺文件)。

说明:业绩要求及人员要求中的容量要求均为直流侧容量,若证明材料中无法认定直流侧容量或交流侧容量,则按照直流侧容量认定。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09时至2024年12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5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10时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及解密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前至少10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CA电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8.3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的CA电子钥匙,待开标主持人下发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操作,若CA电子钥匙无法解密,可使用随投标文件包一并生成的密码串文件(文件类型为.txt)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5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布。

9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投标人可在新平台首页帮助中心自行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了解新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新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栏目。或咨询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邮箱:ctg_epp@ctg.com.cn,在线客服:点击新平台首页【在线客服】按钮进行咨询。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云杉泰州海陵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18505237691

电子邮箱:dai_yihu@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

联系人:刘子诚

电话:010-56513761

电子邮件:liu_zicheng@ctg.com.cn

招标采购监督: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010-57680428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投标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 转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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