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房产装修项目专项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300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房产装修项目专项设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招标人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项目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包括T2、T3两栋塔式办公楼及裙楼,项目占地约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17.72万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5.8万平方米,T2办公楼共计45层,建筑高度226.4米,标准层面积2293.6平方米;T3办公楼共计33层,建筑高度169.8米,标准层面积2107.2平方米。T2、T3办公楼由裙楼连接,裙楼共计4层,最终以规划审批通过的图纸为准。

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项目展厅专项设计

企业展厅位于联投中心项目裙楼一层,布展面积约4000平方米。为满足长江电力企业品牌文化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展示和推广,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展览展示设计公司,为本项目提供展馆布展设计与创意设计服务。

标段: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项目智慧园区专项设计

为实现联投中心项目智慧化运营,拟开展的智慧园区设计需实现:楼宇管理、能耗管理、安防管理、资产管理、信息管理、车辆管理、会议管理、物业管理、智慧服务管理及为满足本项目生产、办公、科研和公寓智慧管理的其他必要功能等。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智慧园区专项设计服务。

第三标段: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项目机房专项设计

为加快推进长江电力数字化转型,高标准开展数字化业务、智慧清洁能源研发等工作,需对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项目机房进行功能规划及专项设计,包括数字化机房、智慧清洁能源科研机房,以及附属设备间、网络安全监控中心、数字化创新工作室、空调室等。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为本项目提供机房专项设计服务。

2.2招标范围

2.2.1第一标段: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项目展厅专项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包含:结合长江电力企业展厅的功能及需求定位进行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展厅设计,含上述内容的需求调研、概念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报审、概算编制、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编制,以及全过程施工设计指导与配合、竣工验收与结算配合服务等。其他内容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2.2.2第二标段: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项目智慧园区专项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包含:智慧园区管理平台、信息设施管理、智能楼宇管理、安防管理、BIM与数字孪生系统、会议系统、智慧服务、物联网系统等设计内容,含上述内容的系统总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概算书编制及配合服务。其他内容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2.2.3 第三标段:长江电力武汉联投中心项目机房专项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包含:数字化机房、智慧清洁能源科研机房,以及附属设备间、网络安全监控中心、数字化创新工作室、空调室等,含上述内容的需求调研、造价概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其他内容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2.3计划服务期要求

标段一:项目总工期预计45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结束日期以展厅专项施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中,概念设计方案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在概念设计方案确认后12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在深化设计方案确认后90个日历天内提交。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标段二:项目总工期预计45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结束日期以智慧园区施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中,概念设计方案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在概念设计方案确认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在方案设计确认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标段三:项目总工期预计45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结束日期以机房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中,用户需求调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建设方案设计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在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期为具备入场条件后3个月,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和技术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标段一: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需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签订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展厅设计业绩(单项合同的展厅建筑面积须满足上述条件,需提供合同、设计合同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若设计业绩包含在其他合同中,设计部分业绩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标段二:

(1)资质条件:在中华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为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专业为供配电)或具有高级职称,且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签订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写字楼(或办公楼)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项目(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是指至少包括以下3项智能化系统设计内容:智慧园区管理平台、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建筑设备管理、安防管理、会议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业绩(提供设计合同、设计合同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若设计业绩包含在其他合同中,设计部分业绩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标段三:

(1)资质条件:在中华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签订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设计业绩(其中数据中心是指数据机房或算力中心或信息中心等,应提供设计合同、设计合同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若设计业绩包含在其他合同中,设计部分业绩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需提供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为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相关标段按照组合报价最低的原则授标。若标段出现中标候选人不足情形时,允许同一中标候选人授予2个及以上标段。其他未尽事宜,由招标人依照以上规则确定中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年1月16日9时整到2025年1月24日17时整;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旧平台”)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 5511/ 400 919 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2月14日10时整。

6.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人应在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包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平台完成递交操作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及解密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前至少10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CA电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7.3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的CA电子钥匙,待开标主持人下发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操作,若CA电子钥匙无法解密,可使用随投标文件包一并生成的密码串文件(文件类型为.txt)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5开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电话:027-82561105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zheng_xiaoli1@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7-86606813

电子邮件:zhu_ziheng@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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