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5MW钙钛矿科研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5MW钙钛矿科研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51100130326)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1100MW光伏光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太阳能发电基地内,场址地势平坦开阔,总体地势南高北低,现状为戈壁荒滩,海拔约3000米。场址区主要为盐碱地和沙地,场址内已布置有光热电站、光伏电站、升压站等设施,外部条件完善,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太阳能发电基地。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5MW钙钛矿组件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光伏区、集电线路的设计,全部设备(包含钙钛矿光伏组件和光伏支架)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等服务;同时也包括配合发包人开展相关科研工作,负责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界面划分:
负责295# 方阵1.0584MWp所涉及的除逆变器、箱变设备、箱变基础、可改造利用的桩基础及接地工程以外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负责296#方阵3.99168MWp所涉及的除逆变器及箱变设备之外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负责295#方阵至296#方阵之间连接的35kv 集电线路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计划2025年5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及具体工作内容,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5MWp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具有至少1个5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并网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单位具有至少1个5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并网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
说明:独立投标人参考①,联合体投标人参考②。若联合体投标人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在该业绩中承担具体工作和在本项目承接工作联合认定(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以上业绩要求及项目经理要求中的容量要求均为直流侧容量,若证明材料中无法认定直流侧容量或交流容量,则按照直流侧容量认定)。
(3)人员要求:(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等材料,且材料中须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应具有有效的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5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任职的经历。
(4)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含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9时整至2025年5月6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0时。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联系方式为电话:010-57680428,邮箱:zhou_yijia@ctg.com.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太阳能发电基地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9-81290480
电子邮件:zhang_tianwei1@ctg.com.cn

招招标代理: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8层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010-56513771
电子邮箱:wu_yuqi@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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