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场站、阀室自控系统设备采购及调试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30341 )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 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场站、阀室自控系统设备采购及调试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场站、阀室自控系统设备采购及调试项目。
咸宁“南三县”项目管道建设总长约138.2Km,设计压力6.3Mpa,设计管径为DN300和DN200,其中DN300长输管道约59.2公里(赤壁分输站-石城清管站),DN200长输管道约79公里(石城清管站-通城分输站,石城清管站-崇阳分输站-通山分输站),设计年输气量1.75亿方,项目建设分两期实施:
一期工程为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赤壁分输站至通城分输站段,工程范围包括:马坡口阀室、马家阀室、桂花泉阀室、石城清管站、沙坪阀室、通城分输站及线路工程;
二期工程为省天然气公司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石城清管站至崇阳、通山分输站段,工程范围包括:青山阀室、崇阳分输站、路口阀室、通山分输站及线路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场站、阀室自控系统设备采购及调试,主要包括场站和阀室撬装机柜间、自控设备及系统、电气设备及系统、工业电视监控设备及系统、门禁设备及系统、语音对讲及应急广播设备及系统、网络安全设备及系统等,以及项目科研服务及售后技术服务。需满足以下要求:
(1)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工厂检验、供货(含包装运输等)、安装(含起重吊装等)、现场检验、系统调试(含静态及动态调试等)、投产运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质量保证、科研服务、售后技术服务等工作。
(2)负责完成招标清单内设备及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派驻合格的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及调试,对不同设备之间的接口关系进行协调,并进行技术指导;对设备的质量以及设备安装完成后达到的整体性能负责,保证招标设备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对设备及系统调试负责,直至本项目所有设备调试合格。
(3)负责本项目的科研服务,根据咸宁“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项目特点及省天然气公司已建控制系统现状,开展场站及阀室关键设备国产自主可控应用研究,并取得本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成果。
(4)负责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服务期3年,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售后服务、现场故障响应服务、硬件维保服务,许可升级服务等。
(5)负责提交本项目全套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安装(包括图纸)、检查和试验、系统调试、投产运行、科研成果、维护等技术文件,同时负责提交本项目所需正版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源程序及对应说明等技术文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到货信息化管理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数据文件等。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本项目设备需按照发包人要求分批次供货。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和合同供货清单向承包人下达分批次的供货需求。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下达的供货通知单后,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对应清单设备的交货及安装。
交货地点:本项目场站、阀室指定地点,分别为湖北咸宁市崇阳分输站、通山分输站、通城分输站、管线沿线阀室等。(如部分站点不具备交货/安装条件,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交货/安装时间)。
发包人未通知交货的设备,承包人无需生产供货,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发包人对具备调试条件的场站下达调试通知单,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完成相应场站、阀室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具体范围如下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油气行业自控系统设备供货或调试业绩(提供的单项业绩中必须包含设备的供货或调试,提供对应合同扫描件、合同清单及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金额不做要求)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 ;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6)其他要求: / 。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本项目一个标段,投标人均可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5月22日9时至2025年5月28日17时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时间 ,踏勘集合地点: 踏勘集合地点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10时整(同开标时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湖北省天然发展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联系方式为 027-87701091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618号湖北天然气15楼
联系人: 许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7-86606807
电子邮件:liu_wei5@ctg.com.cn
异议联系人:刘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027-86606807
电子邮件:liu_wei5@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