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雄安能源张家港光束汽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2028年度)电力生产运维委托服务项目公告

三峡雄安能源张家港光束汽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2028年度)电力生产运维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0514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雄安能源张家港光束汽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2028年度)电力生产运维委托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 长江三峡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雄安能源张家港光束汽车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位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束汽车厂内,项目红线范围内共计安装光伏组件数量为54522块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工程总体规划容量29.9871MWp,一期建设容量为11.9691MWp光伏车棚,二期建设容量18.018MWp。一期项目于2024年11月10日开工,于 2025年4月26日全容量并网发电,并网容量11.9691MWp,容配比1:1,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多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051小时。

一期项目:利用厂区场地建设光伏车棚,建设容量为11.9691MWp,光伏组件采用550Wp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共21762块,配置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本期项目共有2个10kV并网点,接至厂区10kV配电室母线。二期项目:拟利用厂区的冲焊车间、总装车间以及车棚屋面建设光伏电站,建设容量为18.018MWp,光伏组件采用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共32760块,拟配置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本期项目共有3个10kV并网点,接至厂区10kV配电室母线。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三峡雄安能源张家港光束汽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2025~2028年度)电力生产运维委托服务,总容量29.9871MWp,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为11.9691MWp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运行、检修、维护、安全、资产管理等服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电力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以电力生产管理系统为平台,开展电站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含外部关系协调,需采取电量提升措施,提升光伏电站上网电量,达到上网电量保障目标值。二期项目为18.018MWp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运行、检修、维护、安全、资产管理等服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电力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以电力生产管理系统为平台,开展电站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含外部关系协调,需采取电量提升措施,提升光伏电站上网电量,达到上网电量保障目标值。

2.3服务期

一期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一期项目试运行结束后,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服务期3年。

二期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二期项目试运行结束后,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服务期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含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承修类三级及以上(含承修类三级(10千伏以下))、承试类三级及以上(含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应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10MWp及以上或累计20MWp及以上容量的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文件);

(3)人员要求:

现场运维团队机构设置和人员要求:团队应最少配置4名运维人员(含1名电站负责人和1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运维人员均需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和高处作业证。其中:

①电站负责人需从事电力生产运维工作经历不低于5年,且有2年以上的电站负责人管理经验;

②运维值班长从事电力生产运维工作经历不低于4年且从事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运维值班员需从事光伏电站运维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

③安全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

近3年(2022、2023、2024年)无连续2年亏损;

3.2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时整至2025年7月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 ,踏勘集合地点: /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10时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招标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为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10-57680428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江三峡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电建智慧建造大厦3层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13718907495

电子邮件:wang_xunyi@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项目部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 2 号院成大中心 5 号楼 8 层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10-56513755

电子邮件: yang_hao2@ctg.com.cn

异议联系人:杨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 010-56513755

电子邮件: yang_hao2@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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