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新能源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61100130150 )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四川、重庆、上海等区域
一、招标条件
本部分新能源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云南区域29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约364万千瓦,包括陆上光伏、陆上风电、储能等3类新能源项目,分布于云南省牦牛坪、三龙潭、宁蒗县、华坪县、永胜县、富民县、巧家县等县市,其中全部投产项目27个、部分投产项目1个、在建项目1个。
内蒙古、四川等6个新能源项目,总装机规模约148万千瓦,包括陆上光伏、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储能等4类新能源项目,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江苏省、上海市、重庆市等地,其中全部投产项目1个、在建项目5个。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丽江市牦牛坪及三龙潭光伏项目等35个项目的工程管理、合同结算、竣工决算等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分为以下2个标段:
标段一:云南区域29个陆上新能源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标段二:内蒙古、四川等6个陆上及海上新能源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2.3服务期
2个标段的审计服务期限预计自2026年7月至2030年12月。(具体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际进度确定)
本项目采用统采分签模式。采购完成后,成交人作为乙方,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甲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丙方)签订三方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
标段一: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作为独立承担方或联合体牵头方的5万千瓦及以上陆上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工程审计业绩(工程管理审计或合同结算审计)至少2项。
标段二: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类作为独立承担方或联合体牵头方的工程审计业绩:5万千瓦及以上陆上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工程审计业绩(工程管理审计或合同结算审计)至少1项、30万千瓦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审计业绩(工程管理审计或合同结算审计)至少1项。
备注:投标人承担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后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项目。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与带签发日期的盖章版审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至少提供合同封面、双方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带签发日期的盖章版审计报告至少提供封面页、带签发日期的盖章页。
(3)人员要求:
标段一: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分级前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审计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2021年4月1日前注册);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的5万千瓦及以上陆上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工程审计业绩(工程管理审计或合同结算审计)至少2项。
标段二: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分级前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审计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2021年4月1日前注册);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类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审计业绩:担任5万千瓦及以上陆上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工程审计业绩(工程管理审计或合同结算审计)至少1项;具有担任30万千瓦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审计业绩(工程管理审计或合同结算审计)至少1项。
备注:项目负责人担任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后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项目。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与带签发日期的盖章版审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至少提供合同封面、双方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以及项目负责人名单页;带签发日期的盖章版审计报告至少提供封面页、带签发日期的盖章页。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2023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2年,须提供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应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其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作为独立投标人或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4月17日09时整至2026年4月2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7日10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审计部,联系方式为 027-85086644。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1号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7-85086644
电子邮件:li_yafei@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7-86606813
电子邮件:zhu_ziheng@ctg.com.cn
异议联系人:朱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027-86606813
电子邮件:zhu_ziheng@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