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招标公告

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洋生态补偿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6110013039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洋生态补偿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三峡金一发电(上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为306MW,风电场址中心距岸线约19.5km,场址水深在10~12m之间,场址总面积42.64km2,共安装36台单机容量为8.5M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场址北侧区域5.55km2,布置6台风机,场址南侧区域37.09km2,布置30台风机,行距为970-1189m,列距为1031-2099m。风机采用平行于左边界的布置方案,场址包络线面积36.7km2。同时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10回35kV集电海缆、1回220kV送出海缆、1座陆上集控中心。

根据《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平湖海域》《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上海海域》《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嵊泗海域》,本次招标项目需要在平湖海域、上海海域、嵊泗海域相关指定海域进行增殖放流工作,同时需要在平湖海域相关区域进行增殖放流海域生境修复实施工作。

2.2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程和《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平湖海域》《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上海海域》《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嵊泗海域》(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完成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工作及效果评估等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三峡上海金山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增殖放流,包含苗种采购、苗种检验检疫、苗种运输、苗种投放及验收、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委托第三方)等工作,增殖放流苗种品种及数量如下:

表1 流苗种规格和数量

序号

种类

规格

尾数

放流时间

放流地点(区域)

1

海蜇

伞径≥0.7cm

4000万只

2026年6月

平湖王盘山海域

2

黄姑鱼

体长≥5cm

132万尾

2026年6月

平湖王盘山海域

3

暗纹东方鲀

全长4-5cm

46万尾

2026年6月

杭州湾水域,项目附近水域

4

暗纹东方鲀标志鱼(T标志)

体长≥8cm

2万尾

2026年10月

杭州湾水域,项目附近水域

5

脊尾白虾

体长3-5cm

440万尾

2026年9月-10月

杭州湾水域,项目附近水域

6

沙蚕

全长≥3cm

130万尾

2026年6月-10月

杭州湾水域,项目附近水域

7

黑鲷

体长≥5cm

375万尾

2026年6月-9月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周边海域

8

黑鲷标志鱼(T标志)

体长≥10cm

2万尾

2026年6月-10月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周边海域

9

曼氏无针乌贼

受精卵

1400万尾

2026年6月-9月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周边海域

10

半滑舌鳎

体长≥5cm

20万尾

2026年6月-9月

洋山海域及周边海域

11

三疣梭子蟹

Ⅲ期仔蟹

535.73万尾

2026年6月-9月

洋山海域及周边海域

12

黄姑鱼

体长≥5cm

222.22万尾

2026年6月-9月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及周边海域

(2)进行平湖海域增殖放流海域生境修复实施,在平湖市独山港和山湾两处滩涂实施海三棱藨草种植,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测、斑块集中区规划、小斑块试种、互花米草清除、斑块集中区种植、种植后监测、后期管护、环境生态监测等工作,两处盐沼植被新种植总面积不少于20亩,斑块内植株平均密度不低于100株/m2。

2.3计划工期

项目总服务期8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资质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海洋生态修复实施方)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含:渔业资源或游泳动物或海洋生物;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增殖放流鱼苗采购方)应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至少完成1项海洋生态补偿或增殖放流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生态补偿或增殖放流品种至少包含一个本项目招标范围中列出的品种,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条件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9日9时整至2026年5月2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 ,踏勘集合地点: /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15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为 021-55938936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峡金一发电(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阳西路556号15楼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3971994194

电子邮件: zhang_yuhao1@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27-8660 6831

电子邮件:lin_ziyang@ctg.com.cn

异议联系人:林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027-8660 6831

电子邮件:lin_ziyang@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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