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内蒙古鄂尔多斯市7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三峡内蒙古鄂尔多斯市7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61100110724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内蒙古鄂尔多斯市7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鄂尔多斯市多能互补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内蒙古鄂尔多斯市70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鄂托克旗区域风能资源丰富、交通较为便利、地形平坦,建设条件良好。项目装机容量为699.8MW,拟安装97台单机容量7.15MW及1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座220kV升压站,电网侧配套建设10.5万千瓦/21万千瓦时储能。项目拟通过新建17.4km同塔双回路外送线路接至石勒凯风储电站扩建GIS间隔,与一期300MW风电项目通过同塔双回220kV线路(已建,一回未挂线)接入尔格图变电站。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699.8MW,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装机容量349.45MW,为48台套单机容量7.15MW及1台套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第二标段装机容量350.35MW,为49台套单机容量7.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个标段投标人投标容量均不允许上下浮动)。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塔筒规格为125米及以上钢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塔内升降机(爬梯导向)及滑轨设备、塔筒机舱照明系统、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叶片在线监测系统(包括叶根载荷监测系统和叶片振动监测系统)、叶片螺栓在线监测系统、叶片净空监测系统、CMS传动链在线监测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主轴承、齿轮箱、发电机)、视频监控、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机组涉网试验(满足国家风机监管机构最新要求并提供测试报告)、风机建模服务(需配合提供相关数据)、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安装期间租用)、拉伸器、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质保期内的易耗品等以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包含风机基础设计提资)、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投标人在给定的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坐标上确定主选机位和备选机位;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投标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备选机位替补,替补后利用小时数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3交货要求

交货批次和进度(每个标段均需满足)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第一批次: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不少于25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

第二批次: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所有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

(2)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

第一批次: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不少于10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二批次:2026年10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8台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三批次: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全部到货。

项目业主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三峡内蒙古鄂尔多斯市700MW风电项目现场机位点或项目业主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车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项目业主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项目业主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项目业主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板上卸货。

2.4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项目场内、外道路改造分界点为:公共道路(含乡村道路)进入风电场范围路口处。投标人负责设备出厂至分界点的改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分界点坐标按照后续批准的道路方案由项目业主现场指定。投标人负责的道路改造范围内,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发生的道路改造和恢复、桥梁加固、因高速路出口狭窄导致运输车辆无法通过而采取的措施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路径、路况,调整运输车辆的选择,并进行详细物流路勘,形成路勘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路勘报告中需提供对拟改造场内道路(项目业主负责的道路范围)的参数,若投标人在提供路勘报告后变更道路改造标准,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项目业主提供的项目场内道路满足投标人路勘报告中相关条件,但实际运输时无法满足风机大部件运输,则投标人负责无条件调整场内道路以满足运输要求。若投标人需临时租用设备堆场(含施工),堆场选址及租赁相关手续、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堆场选址在风电场内,需按项目业主要求办理场址内相关手续),且该堆场至风机机位的二次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机型开展微观选址、风资源分析、风机载荷论证、风机布置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项目地质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以及周边相关因素影响)、机组噪声评估报告、光影评估报告、净空影响、机组适应性分析等工作,并出具报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4)投标人需配合项目业主开展科研相关工作并形成技术成果。

(5)塔筒及锚栓组合件具体设计及技术要求由投标人确定,最终以初步设计审查为准。

(6)投标人应提前编制设备运输方案,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设备运输方案需经过项目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

(7)受现场运输条件限制,投标人须考虑主机分解运输;由于项目吊装平台用地有限,投标人需考虑叶片设计制作、叶片吊具等满足风机单叶片吊装。投标人应以租赁形式提供吊装专用工具(塔筒、主机、叶片、轮毂等),各标段均应满足4个吊装作业面同时吊装,租期为工具到达施工现场至项目建设期结束为止。

(8)投标人提供的各类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应为国产自主可控品牌,涉及到CPU、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硬件应满足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https://www.itsec.gov.cn/aqkkcp/cpgg/)。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备投标机型或者同平台(技术路线必须相同,单机容量为7.15MW和6.25MW)风力发电机组运行业绩(注:须附相应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单机容量、投运时间、数量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关键内容)。(本条仅适用于第一标段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具备投标机型或者同平台(技术路线必须相同,单机容量为7.15MW)风力发电机组运行业绩(注:须附相应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单机容量、投运时间、数量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关键内容)。(本条仅适用于第二标段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机型(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不限制轮毂中心高度)必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风电产品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认证证书。

3.1.2本项目塔筒设备制造允许分包,其分包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如有多家分包人,则各分包人均应满足资质要求和信誉要求,其中至少一家分包人必须满足业绩要求);若未分包,则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50台套7.1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的销售业绩(须附相应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签订日期、供货数量、对应风电机组单机容量等关键内容)。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各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的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投标人对各标段须分别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7月17日15时至2026年7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2026年7月24日9时 ,踏勘集合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石勒凯村多能互补公司升压储能站,踏勘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18647310527。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为028-85932042。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座11楼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8-81350626

电子邮箱:wu_weijie@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项目部

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8层

联系人: 史先生

电话:010-56513762

电子邮件:shi_xiang1@ctg.com.cn

异议联系人:史先生

异议联系电话:010-56513762

电子邮件:shi_xiang1@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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