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巫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巫山县江东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排洪隧洞工程联合体招标及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巫山县江东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排洪隧洞工程联合体招标及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巫山县江东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排洪隧洞工程联合体招标及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1月30日08时30分到2022年02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山县江东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排洪隧洞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巫山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重庆市巫山县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EPC总承包方,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巫山县江东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排洪隧洞工程共分三部分:新增排洪隧洞工程、上游衔接段排洪渠工程(含二级消力池)、污水厂厂外排水沟工程。
- 排洪隧洞工程:排洪隧洞全长约1480米,纵向坡度为5.2%(A型隧洞长320米,结构尺寸4*4.5米;B型隧洞长1150米,结构尺寸4*3.4米;A、B型隧洞衔接段长10米)。排洪隧洞进口位于丰盈南路K0-330桩号路边约19米处,隧洞出口位于白羊溪沟对侧山体冲沟处。隧洞进口高程约295m,出口高程约217m,再经12米高贴坡混凝土冲刷面留至沟底。
- 上游衔接段排洪渠工程(含二级消力池):新建排洪渠消力池一座,消力池长度35米,内空尺寸4.0m×7.8m;陡槽段长度为18米;箱涵长度33米,内空尺寸4.0m× 5.0m。最终由箱涵与隧洞进口衔接。
- 污水厂厂外排水沟工程:为保障江东污水处理厂排水安全,拟沿厂区周边新建排水边沟以汇集南侧山坡雨水外排至白羊溪沟末端。沿回填高边坡坡脚、污水处理厂南侧天然高边坡坡脚布置,厂区排水沟总长413米,排水沟长393米,内空尺寸为1.5m× 1.2m;消力池长20米,内空尺寸为1.5m× 3m。
本工程相关子项目采取设计施工联合体合作模式实施,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若后续需要与项目业主共同签署EPC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中标结果及与招标人签署的相关文件将书面上报项目业主单位批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新增排洪隧洞工程、上游衔接段排洪渠工程(含二级消力池)、污水厂厂外排水沟工程三部分的永久工程及相关临时工程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土建、安装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的工程报建、报监(含施工过程的监测、检测等内容)、工程验收、竣工图绘制、现场协调、及工程实施期间所有手续办理等,如爆破手续、施工用电、用水等。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施工工期要求:暂定工期为18个月(计划于2022年2月开工,具体以项目业主、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项长度≥1500米(duan面积不小于28.26m2)的水工隧洞施工承包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类)。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和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两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请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针对已在旧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操作提示错误,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6. 电子身份认证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 5511/400 700 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gtiis.com)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邮件方式联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弄1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保护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027-8660 6832
电子邮件:yang_xiao4@ct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