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五师双河市90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21100130158)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90 团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双河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90 团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90 团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4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04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 年 04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90 团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湖北能源集团双河市新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双河市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双河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90 团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总
装机容量 100MW,配套建设 15MW/33MWh 电池储能系统及外送线路,场址位于双河市 90 团,
西距离双河市约 18 公里,西距博乐市约 40 公里。站址区自然地面高程 220~275m,坡度较
缓,地表为戈壁荒漠,地形平坦,地势开阔。场地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地,地表有植被。
场址北侧紧临 219 国道,西距 577 国道约 1.2 公里,交通便利。
本期新建 100MW 光伏项目、配套无功补偿装置、配套电池储能系统及外送线路,计划通过 35kV
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 110kV 升压站,升压后通过 110kV 线路接至莫合泉 110kV 变,外送线路
长约 21.429 公里(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建设地点:新疆双河市 90 团。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光伏项目(含送出工程)施工准备、工程场区内(外)生产
设施、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工程、箱逆变基础及场内道路施工、组件及支架安装、集电线路施
工、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水保及环保工程(包括上述各项目缺陷责任期)等所有工程的
全过程建设监理工作以及配合业主完成其他工作。(详见第七章技术文件)。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 6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③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及以上。
( 2)业绩要求: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不
少于 5 个独立承担的光伏电站监理业绩,或不少于 8 项电力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数量为准,
需提供合同和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
( 3)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国内电力工程项目总监业
绩(提供合同、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任职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
( 4)财务要求: 2019、 2020 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 6)其他要求: /。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
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标书
款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 400-665-1995 转 2)进行
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4.3.1 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epp.ctg.com.cn/,以下简称“旧平台”)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
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新平台;
4.3.2 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
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投标用户。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
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
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
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
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
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
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标书款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
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标书款等由招标代理机构
收取的费用,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分公司开具,并由分公司在
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踏勘现场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
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 CA 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
用 CA 电子钥匙)。新平台 CA 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
简称“北京 CA”,网址: 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 010-5851 5511/400 7001
900,办理周期约为 5 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 CA
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
( 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 CA 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
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7.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
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ps.ctg.com.cn)、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
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 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 www.tgtiis.com)上发布。
9.特别提示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电子
邮件方式联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能源集团双河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电话: 0909-
625822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能源集团双河市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双河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保护分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 73 号湖北能源大厦 1801 室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027-86606805
电子邮件: feng_yu1@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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