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云南能投巧家县白沟林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三峡云南能投巧家县白沟林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2110011039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云南能投巧家县白沟林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巧家县白沟林20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002)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003)宁蒗县分水岭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004)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005)宁蒗县木香坪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006)宁蒗县三股水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峡巧家县白沟林20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2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3宁蒗县分水岭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4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5宁蒗县木香坪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6宁蒗县三股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3日08时30分到2022年09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云南能投巧家县白沟林等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集中采购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三峡巧家县白沟林20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

本项目场址位于昭通市巧家县老店镇红土村西南侧、崇溪镇上村北侧山坡地带,场址中心距离县城直线距离约22km。场址地理位置坐标介于东经103°7'1.23"~103°9'3.02"、北纬26°53'29.39"~26°58'5.29"之间,场址海拔高度介于2950m~3200m之间。场址区域内植被覆盖率低,主要为荒草、荒地,无高大林木。场址地形开阔,适宜光伏建设。项目采用540W单晶硅组件,共布置64个方阵,装机容量200MW,规划总占地约5860.6亩(不含架空线路塔基)。

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2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270.95MW,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全站装机容量通过10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22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测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侧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包含送出联络线路,拟建一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海坝220kV升压站,导线截面均选择400mm,线路长度约7.2km。

标段: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五寨乡长海村、中寨村北侧,距永善县直线距离约68km。项目所在地为地理中心坐标位于东经103°28'19.77",北纬27°39'56.52",项目场址海拔介于2850-3154m之间。场址地形平坦开阔,局部地段略有起伏,坡度较平缓,约为5º~10º,局部区域坡度稍大,最大坡度大于35°,总体中间高四周低,场地周围无大的遮挡物。工程区东西向长约5.94km,南北向长约2.62km,占地面积约5300余亩,其中升压站、塔基等建设用地16亩。

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199.8MWac,直流总装机容量268.28928MWp。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测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测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不包含送出工程。

标段:宁蒗县分水岭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场址位于丽江市宁蒗县宁利乡沙林村附近的山坡,地理中心坐标介于东经100°22′29〞~101°15′51〞,北纬26°34′54〞~27°55′34〞之间,距宁蒗县城直线距离约18km,距宁利乡直线距离9.6km,海拔高程在3278m—3611m之间。拟建场地地形平坦开阔,局部地段略有起伏,坡度较平缓,约为5º~10º,局部区域坡度稍大,最大坡度大于35°,总体中间高四周低,场地周围无大的遮挡物,总用地面积约1613.94亩(其中升压站9.27亩、储能站3.67亩)。

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为7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84.09MWp。拟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侧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侧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不包含送出工程。

标段: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场址位于丽江市宁蒗县西布河乡大屋基村、宁蒗县跑马坪乡二村和新营盘毛菇坪村附近山地,地理中心坐标介于东经100.89°~100.93°,北纬27.02°~27.05°之间,距宁蒗县城直线距离约27km,距西布河乡直线距离14.1km,海拔高程在2943m~3151m之间。光伏发电场地大部份位于山梁斜坡地段,地形较缓,坡度约5~20°,少量位于斜坡较陡地段,坡度约20~30°,场地现状主要为斜坡荒地,基本无灌木、乔木生长,生长部分刺梨树。站址总用地面积约3770亩(其中升压站13.78亩,储能场地3.49亩)。

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为139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69.21MWp。拟建一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侧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侧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不包含送出工程。

标段:宁蒗县木香坪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场址位于丽江市宁蒗县宁蒗县西川乡沙力村附近的山坡,地理中心坐标介于东经100°40'28"~100°42'25",北纬27°5'56"~27°8'18"之间,距宁蒗县城直线距离约24km,距西川乡直线距离7.3km,海拔高程在3274m—3342m之间。拟建场地由多个地块组成,各地块相对较分散且均位于山地斜坡地带,总用地面积约1476亩(其中升压站15亩)。

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为56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66.42MWp。拟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侧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测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不包含送出工程。

标段:宁蒗县三股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场址位于丽江市宁蒗县蝉战河乡三股水村、蝉战河乡沙力坪村委会附近的山坡,地理中心坐标介于东经101°2'11"~101°5'57",北纬26°57'29"~27°0'16"之间,距宁蒗县城直线距离约53km,距蝉战河乡直线距离7.5km,海拔高程在3274m~3342m之间。工程区范围较大,各区域之间地形起伏变化较小,坡度一般为2~35°不等,植被稀少。站址周围无高山遮挡,光线充足,总用地面积约2536.028亩(其中升压站9.27亩、储能站3.67亩)。

本项目交流总装机容量为108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30.01MWp。拟建一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按交流侧容量20%预留储能场地,按交流侧容量10%、2小时配置储能系统。本项目不包含送出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六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本次招标 EPC 总承包工作范围包括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电站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除光伏组件及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间连接线、逆变器、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GIS 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外,其他设备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供应和保管,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发电场区、升压站、进场及场内道路、备用电源、储能设施、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等有关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竣工图出版整理、现场技术服务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由发包人组织设计评审,评审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本工程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电缆、储能设备、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计算机监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光伏组件及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间连接线、逆变器、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GIS 除外),以及上述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GIS)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中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3)本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厂区围栏和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并满足三峡集团相关标准要求。

4)本工程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储能设备基础、升压站部分(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场内 35kV集电线路、接地、截排水、挡护等相关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光伏电站有关的截排水设施,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5)三峡巧家县白沟林 200MW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 EPC 总承包(第一标段)本次招标内容包含 1 回约 7.2 公里的 220kV 架空送出联络线路工作,具体包括不限于:送出联络线路的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不限于核准、环评、水保、林勘、草地等报告编制并取得审批)、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建安、设备采购、投运验收、征租地及补偿等;本次招标的其他标段不考虑送出工程。

6)负责完成项目环境保护工程及水土保持设施(挡墙、护坡、截排水沟、植被恢复和场区绿化等),水保环保监测,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三同时”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及验收,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7)本项目光伏阵列长期租地和永久征地由发包人办理并承担征(租)地费用。承包人配合发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调办理本工程土地流转及征地手续,并承担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作经费。承包人负责临建设施用地以及用地范围之外、超过规划标准部分的赔偿,并负责办理相关临时用地手续,发包人予以协助。

8)承包人负责完成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9)承包人负责完成电站性能试验,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性能检验,承包人应予以配合,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若性能试验(或第三方性能检验)证明电站性能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的,承包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10)试运行期间售电收入归发包人,工程生产移交验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单位支付费用。

11)设备、材料进场抽样检测工作。承包人应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材)进场前的抽样检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2)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三峡集团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工作均由承包人建设、采购或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

(2)工程界面划分

1)第一标段:界面划分如下:土建部分:光伏场区以用地范围为界,升压站以围墙为界,送出线路以海坝升压站接入为界,送出线路包括白沟林升压站出线龙门架至海坝光伏电站 220kV 侧构架线路建设、海坝升压站预留间隔建设及系统接入,送出线路及光伏场区用地范围以内和升压站围墙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进场道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由承包人负责。

电气部分:光伏场区以用地范围为界,升压站以白沟林出线龙门架为界,送出线路以海坝升压站接入为界,送出线路包括白沟林升压站出线龙门架至海坝光伏电站 220kV 侧构架线路建设、海坝升压站预留间隔建设及系统接入,送出线路、龙门架及升压站内、场区间的集电线路所有电气部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2)第二标段~第六标段界面划分如下:

土建部分:光伏场区以用地范围为界,升压站以围墙为界,光伏场区用地范围以内和升压站围墙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进场道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由承包人负责。

电气部分:光伏场区以用地范围为界,升压站以出线龙门架为界,龙门架及升压站内、场区间的集电线路所有电气部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3)甲供设备部分:1)甲供设备:光伏组件及同一支架内上下排组件间连接线、逆变器、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GIS;2)交货地点:各光伏项目场区(场区具体地点以本合同承包人根据现场进度及实际情况确定);3)交货时间: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确定。

2.3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三峡巧家县白沟林20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240天投产发电。

第二标段: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240天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第三标段:宁蒗县分水岭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180天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第四标段: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240天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第五标段:宁蒗县木香坪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180天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第六标段:宁蒗县三股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计划总工期3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开工令发出后240天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

①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四标段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第三标段、第五标段、第六标段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6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 5 项50MW(含)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在册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5年具有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的管理经历(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参与本项目多标段投标须提供1名主选和1名备选项目经理,中标后拟任项目经理不可兼任其他项目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2年(2020年、2021年)财务无亏损;

(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本章“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针对已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旧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操作提示错误,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投标用户。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标书款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新平台开票时间:当月0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01日后再自行申请)。

4.7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标书款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标书款等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费用,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四川省分公司开具,并由四川省分公司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下列时间、地点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一标段:三峡巧家县白沟林20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
踏勘时间:2022年09月08日09时00分

集合地点: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金沙酒店

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80423467)。
第二标段: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海子山(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踏勘时间:2022年09月09日09时00分

集合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善县伍寨乡长海村村委会旁

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578097006 )。
第三标段:宁蒗县分水岭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与木香坪一天)
踏勘时间:2022年09月08日09时00分

集合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保健路2号泸沽湖大酒店

联 系 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8388215726)
第四标段:宁蒗县吉母阿以(吉母屋基、阿以拉打)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踏勘时间:2022年09月09日09时00分

集合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保健路2号泸沽湖大酒店

联 系 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8388215726)
第五标段:宁蒗县木香坪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踏勘时间:2022年09月08日14时00分

集合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保健路2号泸沽湖大酒店

联 系 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8388215726)
第六标段:宁蒗县三股水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与吉母阿以一天)
踏勘时间:2022年09月09日14时00分

集合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保健路2号泸沽湖大酒店

联 系 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8388215726)

5.2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人身及财产安全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各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6.电子身份认证

6.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700190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7.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集团云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宝云路220号昆明三峡大厦26楼

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0871-65870276

电子邮件:lan_yan@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8-6293 2149

电子邮件:liu_zhiguo@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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