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2021年“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及配套绿氢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标段)招标(第二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云南省丽江市2021年“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及配套绿氢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标段)招标(第二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云南省丽江市2021年“保供给促投资”新能源及配套绿氢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标段)招标(第二次)投标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03月31日。
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应在2022年10月31日前回函确认,如不回函,视为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请将回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扫描件发送至tang_min2@ct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