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普格县子越30MW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凉山州普格县子越30MW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211100121126)

公示结束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001] 凉山州普格县子越30MW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489.414234万元,质量:符合要求/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00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37.4416万元,质量:符合要求/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000 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26.00万元,质量:符合要求/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000 天。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福春 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川151061108699);

中标候选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刁先强 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川151091109755);

中标候选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曹红升 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皖134171900972)。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异议书形式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 “投标管理-异议管理”界面提出。异议人是投标人的,异议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加盖电子法定代表人章和电子公章(可使用投标客户端在异议书上加盖电子法定代表人章和电子公章,导出后再上传至新平台“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对应位置);异议人若是其他利害关系人,属于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对于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无具体异议事项、主张不明确、诉求不清楚、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3名中标候选人承诺的工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集团四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集团四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A区16楼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135 6543 7761

电子邮件:lu_qingyuan@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28-6293 2137

电子邮件:han_zhicheng@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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