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241100130737)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含煤废水处理设施: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760,000.00元,质量: 符合要求,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萍乡市拓骏环保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26,800.00元,质量: 符合要求,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江西省萍乡市清华环保陶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88,200.00元,质量: 符合要求,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萍乡市拓骏环保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西省萍乡市清华环保陶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萍乡市拓骏环保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江西省萍乡市清华环保陶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萍乡市拓骏环保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第2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江西省萍乡市清华环保陶瓷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第3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新平台( https://eps.ctg.com.cn)“异议管理”界面提出。异议人是投标人的,异议书应加盖投标人的企业 CA 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 CA 电子印章。异议人若是其他利害关系人,属于法人的,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对于无异议人名称和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无具体异议事项、主张不明确、诉求不清楚、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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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方式:0716-4773315。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郝穴镇荆江路江陵发电公司临时办公点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716-477333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颜江龙
电话:027-8660 6833
电子邮件:yan_jianglong@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