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吨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合成氨示范工程中试测试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十万吨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合成氨示范工程中试测试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241100131826)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3月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十万吨级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合成氨示范工程”子课题5“计及电、氢、氨等要素的全方位安全防护与市场运营机制”中试测试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投标报价:1,160,000.00元,质量:符合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90,000.00元,质量:符合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 1 名;

中标候选人(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 2 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新平台(https://eps.ctg.com.cn)“异议管理”界面提出。异议人是投标人的,异议书应加盖投标人的企业CA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异议人若是其他利害关系人,属于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属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对于无异议人名称和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无具体异议事项、主张不明确、诉求不清楚、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本项目各中标候选人服务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三峡武汉科创园纪检工作部,联系方式为 027-85086747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三阳中心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8707205032

电子邮件: li_jingyi@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27-8660 6831

电子邮件:lin_ziyang@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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