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2年(2022年10月-2024年9月)投资专业评审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新能源公司2年(2022年10月-2024年9月)投资专业评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工作需要,拟选择2家公司为新能源公司2年(2022年10月-2024年9月)投资专业评审咨询作服务工作。本次采用集中采购方式,预计评审项目约20个,高峰时期需同时开展6-7个项目的评审咨询服务。具体实施的项目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2工作内容

组织专家对拟投资项目开展第三方评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会议议程、会议资料、会议室、专家代表车辆接送、食宿安排及咨询费等,最终按采购人进度要求提交专业评审意见,对投资评审质量负责,对项目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2.3服务期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2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项目评审服务的服务期在项目委托函中约定。

2.4其他

(1)本项目采购结果为固定综合单价。根据购人实际需求据实结算。

(2)本次采购共确定两名成交人,业务分配原则:当第一成交人或其关联方是我公司投资、并购项目待评审报告的编制单位时,则需要回避,由第二成交人执行当次外审服务。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期内工程咨询单位甲级专业资信(业务范围含电力)或甲级综合资信证书;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不少于3个新能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或评审咨询服务业绩(自建、并购项目均可)(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报告关键页等相关支持性文件);

(4) 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 9 月 9 日至2022年 9 月 20 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20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2 年 9 月 20 日 9 时至2022 年 9 月 21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 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电子邮箱: 2306840998@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 027-86606591/86606593

2022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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