溇水水电公司江坪河大坝坝后高程383m以下干砌块石坡面修复项目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溇水江坪河水电站坝后干砌块石护坡修复(高程383m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坪河水电站位于溇水上游河段,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境内。溇水为澧水的最大支流,地跨湘、鄂两省,淋溪河以上河段为溇水的上游河段。江坪河水电站坝址以上河段长113km,控制流域面积2140km2。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拦河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476.00m,最大坝高219m。水库正常蓄水位470.00m,相应库容为12.56亿m3,水库总库容13.66亿m3。电站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为450MW,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9.64亿kW·h。

高程383m以下干砌块石为复工前施工完成,左岸部分干砌块石粒径偏小,结构松散,不能对下游坝坡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本次大坝坝后干砌块石修复项目顶部高程383m、底部高程306m,坡比1:1.36,面积约16500m2。

2.2 竞争性谈判范围及实施内容

本次竞争性谈判范围为溇水江坪河水电站坝后干砌块石护坡(高程383m以下)修复施工。

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

(1)坝后高程306m~383m干砌块石表面修整、挂网防护。

(2)修建坝后高程383m以下观测房通道。

(3)高程383m以下坝后踏步扶手安装。

(4)设置江坪河水电站标识。

2.3 工期要求

溇水江坪河水电站坝后干砌块石护坡(高程383m以下)修复施工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水土保持工程或一个施工面积不低于15000㎡的水土保持工程(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2. 财务要求:近两年(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2015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竣工的水土保持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专业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响应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三峡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 2022 年11月23日 17 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2)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系统(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走马镇古城大道38号(可邮寄)。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走马镇古城大道38号

邮政编码:445801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 15071873984

传 真: 0718-5656202

电子邮箱: 597864405@qq.cpm

监督部门: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

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溇水水电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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