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电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服务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鄂州发电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报价人依据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为采购人编制鄂州发电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服务项目报告,并负责通过专家评估、评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此):

(1)宣传教育

报价人负责对采购人员工进行1次关于企业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可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参与培训的员工数量由采购人确认,一般10人左右。

(2)现场踏勘与调查

报价人负责指派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到厂,对全厂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生产情况、工艺流程、资源和能源消耗、废弃物的排放与处置等方面内容,收集相关资料。

(3)制定清洁生产无/低废方案及中/高废方案

报价人负责结合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关标准,对现有生产水平、资源和能源消耗水平、环保产污和排污水平、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分析,并制定当前阶段合适的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以及中/高费方案。

(4)指导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实施内容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方案要求,报价人提出合理性建议,采购人负责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相关内容。

(5)环境数据监测

本项目相关环境数据监测及报告编制工作由报价人承担。

备注:采购人可向报价人提供鄂州发电公司污染源自行监测报告(包括净烟气数据、厂界噪声数据、无组织排放数据、地下水数据、水排口数据)、净烟气CEMS实时监测数据、水系统已有的监测数据。

(6)编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报告并组织评估

在采购人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和中/高费方案实施前的时间节点,报价人负责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清洁编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报告,并组织开展专家组评估工作。

报价人负责评估报告通过专家组评估技术审查,可依据方案实施计划推进中/高费方案的实施。

(7)编制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并组织验收

在采购人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后,报价人负责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清洁编制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并组织开展专家组验收工作。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应达到“合格”。

服务期:预计6个月。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业绩要求: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具有至少2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8日9:00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镇

邮政编码:436032

联 系 人:李林

电 话:0711-3622553

传 真:/

电子邮箱::li_lin6@ctg.com.cn

监督部门:鄂州发电公司纪检工作部

电 话: 0711-3622870

传 真:/

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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