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至少有1个劳务服务类相关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其他要求: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二、采购文件的发出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报价人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19 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
三、报价保证金递交、退还
响应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
报价人必须从报价人单位账户通过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报价保证金,不接受汇票、支票或现钞等其他方式。
报价保证金收款信息:
开户名称: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乌东德分公司
收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收款账号:0010 2460 886959
(2)递交时间
报价人须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成功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上,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报价人汇款后应及时与采购人确认,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银行电汇单/银行进账单的扫描件。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在各银行之间的流转时间,提前汇款或转账。
(3)汇款时在备注处填写:XX项目报价保证金
(4)退还信息填报、退还方式
报价人填写《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应与报价保证金汇款信息一致)。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供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提供“利息费用(资金占用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退还报价保证金利息。
报价保证金利率按收取保证金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利息的金额也算至元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报价保证金按存放期间计算利息,全年按360天计算,存放期间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收到保证金之日起计算至退还日前一天。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19 日09时。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需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报价不予受理。
五、禁止串通报价
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8. 禁止串通报价”内容。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乌东德分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乌东德水电站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71-68079468
电子邮箱:wang_xiaoling1@ctg.com.cn
监督部门:综合管理(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0871-68079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