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系统集成与数据处理技术研究及应用 项目公告

各受邀单位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无人机系统集成与数据处理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1. 采购范围

(1)研究内容

本项目拟包含的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① 采购双相机高空间和高光谱固定翼无人机载遥感系统集成研制技术服务,提供固定翼无人机双相机高空间、高光谱集成遥感系统2套、《无人机系统集成技术研究报告》1份和相关发明专利3项。

本部分研究内容为设备集成研究,其所需的硬件设备由上海院采购并提供给外委单位,用于无人机遥感系统集成。具体集成方案为:采用单无人机双相机的集成方案,集成固定翼无人机高空间、高光谱集成遥感系统2套,单次航拍可达到大视场角、宽覆盖的效果。其具体的性能指标为:高空间成像系统空间分辨率优于3cm@100m,高光谱成像系统光谱分辨率优于5nm、空间分辨率优于20cm@100m;嵌入式北斗/IMU单元后处理的位置精度优于5cm,姿态精度优于 0.03°,航向精度优于0.08°,重量不超过600g;固定翼无人机的负载续航能力不少于300km,最大载荷能力不少于5kg。

② 采购双相机无人机航拍河流、湖泊水体的遥感数据处理技术研发服务,提供无人机双相机数据处理软件1个、《无人机航拍数据处理技术研究报告》1份、相关发明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1项和遥感反射率标准产品至少12期,产品区域覆盖长江干流不少于100km、太湖局部典型区域无人机高空间数据成果,覆盖长江干流不少于100km、太湖局部典型区域无人机高光谱数据成果,更新频率不少于1月一次、时间跨度不少于1年。

③ 基于北斗时空基准框架,负责将无人机内陆水体航拍数字正射影像标准产品接入长三角空天地一体化水环境遥感监测应用示范系统,满足系统正常的调用和分析。

(2)进度要求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18个月,进度要求如下:

  • 2023年1-5月

开展固定翼无人机高空间、高光谱集成遥感系统集成研究和集成工作。完成2项发明专利申请。

  • 2023年5-6月

研制无人机内陆水体航拍数字正射影像遥感反射率标准产品处理技术,在获取研究区有效航空数据后,处理并提供无人机内陆水体航拍数字正射影像遥感反射率标准产品。

  • 2023年7-8月

处理并提供2期无人机内陆水体航拍数字正射影像遥感反射率标准产品,该产品覆盖长江干流沿岸不少于100 km、太湖局部典型区域,更新频率不少于1月一次。完成《无人机系统集成技术研究报告》《无人机航拍数据处理技术研究报告》。

  • 2023年6月-2024年6月

继续处理并提供长江干流沿岸不少于100 km、太湖局部典型区域无人机内陆水体航拍影像遥感数据,更新频率不少于1月一次。基于北斗时空基准框架,将无人机内陆水体航拍数字正射影像标准产品放入长三角空天地一体化水环境遥感监测应用示范系统中,满足系统正常的调用和分析。完成3项发明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申请。完成《无人机系统集成与数据处理技术研究及应用研究报告》。

(3)考核指标

① 提供固定翼无人机双相机高空间、高光谱集成遥感系统2套,其具体性能指标为:固定翼无人机高空间遥感系统、固定翼无人机高光谱遥感系统各1套,性能指标为:高空间成像系统空间分辨率优于3cm@100m,高光谱成像模块光谱分辨率优于5nm、空间分辨率优于20cm@100m;嵌入式北斗/IMU单元后处理的位置精度优于5cm,姿态精度优于0.03°,航向精度优于0.08°,重量不超过600g;固定翼无人机的负载续航能力不少于300km,最大载荷能力不少于5kg;

② 在获取研究区有效航空数据后,处理并提供经过大气校正和正射校正的遥感反射率标准产品,所有波段精度误差较小(决定系数R2>0.8),几何精度误差满足现有国家技术标准或测绘行业规范相应成图比例尺要求,在可见光范围内平均信噪比>400,区域覆盖长江干流不少于100km、太湖局部典型区域无人机高空间数据成果,覆盖长江干流不少于100km、太湖局部典型区域无人机高光谱数据成果,更新频率不少于1月一次、时间跨度不少于1年;

③ 提供无人机高空间图像处理软件、无人机双相机影像(高空间影像和高光谱影像)拼接软件,可实现遥感反射率标准产品的生产和展示,申请并授权软件著作权1项;

④ 围绕无人机遥感系统集成申请并受理发明专利3项,围绕无人机高空间数据处理或无人机高光谱数据处理或POS数据处理相关申请并受理发明专利2项;

⑤ 提供《无人机系统集成技术研究报告》1份和《无人机航拍数据处理技术研究报告》1份。

  1.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报价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承担过1项信息领域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须提供合同文件等有效证明);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至少副高及以上),且担任过相关领域项目负责人或子项负责人(须提供合同文件等有效证明,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在该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征集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 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后登录新平台,于采购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招标/非招标”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招标/非招标”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下载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下载采购文件。凡被邀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11时(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在线递交

在线递交方式:本次报价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65弄

邮政编码:200034

联 系 人:胡鹏

电 话:13596119429

电子邮箱:hu_peng1@ctg.com.cn

采购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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