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发展公司2024年汽车租赁项目项目公告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发展公司2024年汽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1.采购范围

1.1 采购范围包括:

(1)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在湖北、湖南、安徽、重庆、云南、贵州、四川、山东、天津、内蒙、河北、辽宁、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广东等地区租赁轿车、小型乘用车、越野车或多功能车;

(2)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供3年以内、行车里程数在10万公里以内,排量在1.5-3.0L以内,价格在15-30万元以内的多功能车或越野车约40台;价格在15-18万元以内的轿车约5台;价格在10-18万元以内的小型乘用车(面包车)约5台,并配备驾驶员,车辆租赁数量总计约50辆,租赁费用结算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3)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合理调配。

1.2 计划服务期:12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为准。

2.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服务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 具备汽车租赁资格备案或汽车租赁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

(2)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至少3项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车辆租赁业绩。(注:①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②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提供实际订单或未提供具体执行合同或提供实际订单但具体执行合同不满足金额要求的,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

(4)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湖北、湖南、安徽、重庆、云南、贵州、四川、山东、天津、内蒙、河北、辽宁、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广东设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设立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

(6)其他要求: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3.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电子采购招标采购系统(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具体获取操作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4.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1月17日 17:00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在线递交的报价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电子采购招标采购系统(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含盖章PDF文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江三峡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2号院成大中心5号楼

邮政编码: 1011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10-59743299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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