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三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如下:

为三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产)、北京三峡置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能公司)、富锦三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锦公司)下述拟诉讼/仲裁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拟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①房产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置能公司所管理的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小区6处房产发生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拒不腾退纠纷;置能公司所管理的天津土地存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拒不腾退纠纷;富锦公司与东日新村存在土地租金欠缴纠纷;

②中介服务合同纠纷(仅需代理二审):某公司诉置能公司中介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置能公司胜诉,某公司已上诉;

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1994年,广水总局、江河公司、珠海实业公司(现已注销)签订《合同书》,约定三方与斜尾经济合作社合作,在其所有的土地上开发项目,广水总局和江河公司各投入1000万元,珠海实业公司在纯利润中分得15%,同时约定三方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组建办事处。同年,为了项目开展,珠海实业公司经珠海市水务局批复同意注册成立西部水电公司,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西部水电公司2000年度至2004年度检验档案均明确显示江河公司与广水总局各出资1000万元。2005年度至2012年度检验档案未明确显示出资情况,仅在“出资人姓名(名称)及出资额”一栏显示“姓名(名称)与登记一致”“各出资人已缴足认缴的出资额”。现江河公司已注销,三峡资产基于集团内部资产划转承接享有前述项目资产,鉴于历史原因所致股东资格不明确,现拟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同时,结合诉讼结果拟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西部水电公司的退出;

④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抗辩:华水公司为(2007)穗中法执字第3120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为雷湛公司。2015年,三峡资产组建成立,华水公司由中水电公司划转并入三峡资产,并于2017年完成改制成为三峡资产全资子企业,认缴资本10000万元,实缴资本3023.59万元,实缴期限为2037年。2018年,按照集团部署,华水公司被划转至三峡建工集团。现雷湛公司因三峡资产未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追加三峡资产为(2007)穗中法执字第3120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

(2)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应采购人要求,参加诉讼及仲裁案件涉及法律问题的座谈或讨论,就诉讼及仲裁案件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向采购人提供法律建议;

②提供初步诉讼或仲裁策略的分析方案;

③负责前期证据准备、收集、梳理,编制证据目录,撰写证明事项;

④完成庭前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梳理案件基本事实,起草并提交起诉状/仲裁申请书/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等各类法律文书。针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撰写质证意见,进一步查找、准备质证证据,完成补充证据提交;

⑤代为参加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开庭等相应诉讼活动(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庭审情况,定期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包括但不限于跟进案件进展、沟通代理意见等;

⑥配合参加调解/和解,协助进行协商谈判,起草、修改调解/和解协议等;

⑦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及时调整诉讼策略及方案,并提出争议解决建议;

⑧代为签收、签署法律文书等;

⑨法律规定或者诉讼及仲裁案件需要应当由律师办理的有关其他工作。

本项目服务期1年。

本次采购由三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成交人需与三峡资产、置能公司、富锦公司分别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①依法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经营10年及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处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间签署的房产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不良资产处置类纠纷(如股东资格确认等)或其他与采购范围类似案件代理服务业绩不少于5个(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①供应商执业律师(指该所本所正式注册年检律师)不少于150人;②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取得律师执业证满15年,且具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需提供最近6个月的本所社保证明);③法律服务团队应有4人及以上,其中应有至少3人及以上执业律师均有3年及以上执业经验(需提供执业证编号及年检页)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三年内(2020、2021、2022)无连续两年亏损(需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它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1月25日16时(北京时间)。

5.2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1月30日9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7.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 “5.1 竞争性谈判项目” 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赵登禹大街成大中心5号楼1726室

邮编:101199

联系人:_张女士_____田先生_

电话:010-57680135_010-57680128

邮箱:zhang_haixin@ctg.com.cn tian_wanqing@ct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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