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基地公司实业公司昆明分公司 2024-2025年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告

三峡基地公司实业公司昆明分公司

2024-2025年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三峡基地公司实业公司昆明分公司2024-2025年食堂原材料采购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和供货期限

(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宝云路220号昆明三峡大厦 ,报价人根据采购人的直拨材料请购、验收单》要求备货、送货

(2)采购范围

根据计划安排,拟采购如下物资:

标段一:蔬果类(蔬菜、水果、豆制品、湿面);

标段二:猪牛羊肉类;

标段三:家禽水产品类(家禽、水产品、冻货);

标段四:干货调料类(米、面粉、油、干货、调料、常温奶制品)。

各报价人可根据自身满足条件自行选择以上任一标段或全部标段参加本项目报价

(3)供货期限

计划供货期限202451日至2025520日止(实际供货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者由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授权的分支机构,或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等内容,以最新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为准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1个金额5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包括采购范围内相应标段所含品类)经营业绩(包括合同、销售清单或营业流水证明);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4)其他要求: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自产、自销农副产品享受免税政策的单位、个人、合作社按相关政策执行)。②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报价

4.报价人征集

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出采购公告

报名方式:扫描公告中的二维码参与报名(网址https://www.wjx.cn/vm/O6iq85R.aspx二维码详见附件)。

截止时间: 2024 3 25 23 00 (北京时间)报名资料需发送完成,否则视作报名不成功。

报名资料: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采购文件接收邮箱信息。

5.采购文件的发出

报价人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公开征集后,采购人通过邮箱(或其他通讯软件)分别单独发送加盖行政章的PDF电子版采购文件至报名供应商,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

6.报价保证金递交、退还

响应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保证金,标段一、标段四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标段二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标段三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

(1)递交形式

报价人必须从报价人单位账户通过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报价保证金,不接受汇票、支票或现钞等其他方式。

报价保证金收款信息:

开户名称: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收款账号:00102460992245

收款银行:

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坝支行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临江支行

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西陵支行

付款方式:

①付款单位使用中国建设银行:

收款银行在②、③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担保。

②付款单位使用中国工商银行:

收款银行在①、③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担保。

③付款单位使用中国交通银行:

收款银行在①、②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担保。

④付款单位使用的银行不属于①、②、③中列出的银行范围时,收款银行可在①、②、③中任选一个银行递交报价担保。

(2)递交时间

报价人须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成功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上,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报价人汇款后应及时与采购人确认,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银行电汇单/银行进账单的扫描件。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在各银行之间的流转时间,提前汇款或转账。

(3)汇款时在备注处填写:三峡基地公司实业公司昆明分公司2024-2025食堂原材料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根据参与的标段选填)报价保证金

(4)退还信息填报、退还方式

报价人填写《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报价保证金退还信息应与报价保证金汇款信息一致)。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予以退还,但不得晚于成交人和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并退还报价保证金利息;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转为履约担保。

以银行汇款方式提供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人提供“利息费用(资金占用费)”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退还报价保证金利息。

报价保证金利率按收取保证金之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利息计算时,本金以“元”为起息点,利息的金额也算至元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报价保证金按存放期间计算利息,全年按 360 天计算,存放期间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收到保证金之日起计算至退还日前一天。

7.报价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需线下递交纸质版、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版文件正副本1,均需签字盖章;电子版文件为纸质版文件的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exlce报价表,需用U盘存储随纸质版报价文件一起密封递交,否则报价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宝云路220号昆明三峡大厦19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女士,联系方式:0871-65870814

采购人: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2024 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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