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白鹤滩水电站坝前漂浮物打捞及无公害处理项目公告
1.项目名称:2023-2024年白鹤滩水电站坝前漂浮物打捞及无公害处理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范围:
为保障白鹤滩坝前水面清洁,避免漂浮物在坝前堆积,影响发电及枢纽运行安全,须组织对坝前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并按环保要求作无公害处理。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机械化清漂船及作业人员对坝前5.0km范围内水面的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应同时考虑配置小艇(或小船)打捞拦漂排与大坝之间的漂浮物;
(2)对打捞的漂浮物进行中转堆存、分类分拣;
(3)将分拣后的漂浮物外运至后处理场所,包括漂浮物水路或陆路运输、中转、卸载等,并对漂浮物进行分类无公害处理,确保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4)采购人提供清漂船1艘供报价人使用。报价人在2023-2024年汛期(6月~10月)负责上述清漂船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养。
2023-2024年预估坝前漂浮物总量为20000吨。
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4.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承担过大型水电站的清漂工作。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漂浮物无公害处理允许分包,需提供分包单位资质业绩材料及合作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