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项目项目采购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项目。

2.2 项目概况:哈密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综合能源示范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西山乡,拟建设9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10万千瓦光热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1座110kV光热升压站、2座110kV光伏升压站及110kV送出线路等附属设施。

2.3 采购范围: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90万千瓦光伏项目、10万千瓦光热项目及配套22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等全部用地范围现场勘查、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和评价,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措施布设、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实施保障措施、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结论建议等相关工作,形成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需分别出具哈密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及220kV升压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以上所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简称“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三峡能源新疆分公司哈密光热+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应满足国家、行业及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规范要求,满足哈密市水利局相关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要求,通过评审专家审查并取得专家签字确认的评审意见,取得水利部门批复意见。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工作进度: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31日,总服务期4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资质。

(3)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并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或光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业绩;且1个及以上220kV升压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

(6)其他要求:

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②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þ公开征集/□不公开征集/□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11时(北京时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9日11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1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355号澳龙广场A座17楼。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峡新能源哈密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355号澳龙广场A座17楼

邮政编码:830011

联 系 人:王文祥

电 话:13309910875

传 真:0991-6380067

电子邮箱:wang_wenxiang@ctg.com.cn

监督部门:合同法务部

电 话:0991-6380067

传 真:0991-6380067

采购人:三峡新能源哈密风电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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