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2023-2025年3年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建设、认证及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能源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建设、认证及技术服务,覆盖范围包括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等。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企管与法务部、生产技术与营销部、质量安全部、工程建设部、党群工作部(纪检工作部)、投资发展部9个职能部门,集控中心1个直属机构,检修分公司、鄂西南分公司、鄂西北分公司、鄂东北分公司、鄂东南分公司、鄂中分公司、华东分公司、华北分公司等8个区域分公司及其40余家子公司,人员规模约400人。工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湖北、山东、江苏、安徽、山西、吉林、河北、内蒙古等。
2.2 工作内容
根据《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 19001/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ISO 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ISO 45001)等相关标准条款(注:在项目执行期间,均以最新版本为准)开展以下工作:
2.2.1 “三标一体”建设服务工作内容
在新能源公司现有“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基础上策划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相关体系管理要求,满足管理和认证需要。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2.1.1“三标一体”管理体系项目策划。完成“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和工作任务书的策划、编制,制定工作目标、实施计划、任务分配等。
2.2.1.2“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现场调研分析。对新能源公司管理体系现状、内外部环境等进行调研分析,确认管理体系范围,对照标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2.1.3“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框架设计。完成“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框架设计,管理体系框架设计文件应根据评审、意见征询等修订完善。
2.2.1.4“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文件编制与修订。完成“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文件编制、“三标一体”管理手册修订,并获得采纳和正式发布。每年根据新能源公司实际情况,开展“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文件、管理手册修订工作(具体情况以新能源公司需求为准)。
2.2.1.5确保新能源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通过试运行,指导开展“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前的准备工作。
2.2.2 “三标一体”认证服务
开展“三标一体”管理体系首次认证,取得认证证书;首次认证后12个月内,完成管理体系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第一次监督审核后12个月内,完成管理体系认证后的第二次监督审核。认证覆盖范围: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等。以及按照新能源公司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2.2.3“三标一体”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2.2.3.1“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次现场辅导培训,每年至少开展1次内审员培训。
2.2.3.2“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运行、评估与改进。
根据新能源公司工作计划,指导、参与开展2023-2025年3年“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的运行、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合规性评价等工作,提交关于新能源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2.2.3.3按照新能源公司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2.3服务周期:本次采购的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首次认证,具体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2.4采购完成后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与成交人签订合同。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认证机构批准书》,认证业务范围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认可证书》,认可的能力范围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新能源行业(光伏/风力)“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技术(咨询)服务及认证服务业绩,其中至少1项国有新能源行业(光伏/风力)企业“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技术(咨询)服务及认证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签约方、标的、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组长)要求:具备国家注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审核员资格;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负责过至少1个电力行业“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技术(咨询)服务及认证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任命文件等)。
(6)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www.gsxt.gov.cn)。(提供上述网址中的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7)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 2 月 10 日至2023年 2 月 22 日 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2 月 22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3年 2 月 23 日 9 时至2023年 2 月 23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 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电子邮箱: 2306840998@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 027-86606591/86606593
2023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