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拟对新能源公司鄂西南分公司4个风电场地灾、压矿专题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二期、三期(双鹿)项目位于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利川齐岳山风电场二期、利川齐岳山三期(双鹿)风电场共用1座升压站、共66台风机及箱变;利川安家坝风电场项目位于湖北省利川市汪营镇、忠路镇,项目有1座升压站,24台风机及箱变;利川中槽风电场项目位于湖北省利川市谋道镇、南坪乡,项目有1座升压站,13台风机,无箱变基础。
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意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及审查意见的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建设项目逾期未立项或选址方案变动的,应补充或重新调查评价。现齐岳山风电场二期、齐岳山风电场三期(双鹿)、中槽风电场、安家坝风电场相关报告及意见已过期,均需补办。
2.2 工作内容: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新能源公司鄂西南分公司4个风电场地灾、压矿专题咨询服务,含以下内容:
(1)编制齐岳山风电场二期、齐岳山风电场三期(双鹿)、中槽风电场、安家坝风电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均需通过专家评审;
(3)报告编制的原则、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4)提交各个项目正式的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专题报告。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专题报告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服务地点:湖北省利川市。
2.2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完成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专题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等证明材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www.gsxt.gov.cn)。(提供上述网址中的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7 日至 2023 年 3 月 12 日 9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3 月 12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3 年 3 月 13 日 9 时至2023年 3 月 13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 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电子邮箱: 2306840998@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 027-86606591/86606593
2023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