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鞍山地区岫岩一期200MW、二期150MW、海城150MW风电项目安全预评价采购项目公告
三峡能源鞍山地区岫岩一期200MW、二期150MW、海城150MW风电项目安全预评价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三峡能源鞍山地区岫岩一期200MW、二期150MW、海城150MW风电项目安全预评价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编制三峡能源鞍山地区岫岩一期200MW、二期150MW、海城150MW风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出具送审稿报告;
(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由至少3名辽宁省职业卫生专家库专家组成,并通过专家组评审;
(3)需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报告修订,形成三峡能源鞍山地区岫岩一期200MW、二期150MW、海城150MW风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查稿。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的公司(企业);②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2)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财务无两年连续亏损并提供2019年至2021年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信誉状况良好;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具有至少5个及以上安全预评价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