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车辆定点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清江公司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 采购范围及主要内容

第一标段:清江公司部分车辆的维修保养(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等),车辆的电瓶更换及轮胎修补(不含产品采购);

第二标段:隔河岩片区车辆的维修保养(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等),车辆的电瓶更换及轮胎修补(不含产品采购);

第三标段:高坝洲片区车辆的维修保养(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电气系统维修等专项维修),车辆的电瓶更换及轮胎修补(不含产品采购);

第四标段:水布垭片区车辆的维修保养(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电气系统维修等专项维修),车辆的电瓶更换及轮胎修补(不含产品采购);

第五标段:清江公司大中型车辆的维修保养(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等)、车辆的电瓶更换及轮胎修补(不含产品采购);

第六标段:清江公司车辆的美容装潢,轮胎及电瓶采购;宜昌片区车辆的电瓶更换及轮胎修补。

3. 各标段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第二标段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二类及以上小型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资格;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含正在进行的项目),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有效履约证明、或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3.2 第三、第四、第六标段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三类及以上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资格;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有效履约证明、或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3.3第五标段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二类及以上大中型车辆维修经营许可资格;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含正在进行的项目),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有效履约证明、或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2)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8时(北京时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9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2)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同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1713室(可邮寄)。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人:田波/张璐

电话:13972608608/0717-6319023

电子邮箱:tian_bo2@ctg.com.cn

监督部门:清江公司经营管理部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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