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现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进行采购。

2.采购范围

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林保发〔2021〕23号),结合乌东德和白鹤滩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生态补偿项目的相关要求,编制《长江上游特有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需对保护区涉及云南、贵州、四川、重庆三省一市区域调查征集各地保护需求和建设意向,总结分析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系统安排保护区管理和建设阶段性目标。从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公众教育等方面入手,统筹保护区主要工作方向和安排,科学确定规划措施和建设内容,估算资金并安排建设进度。

3.报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资质甲级和农林业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2022年)内承担过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需提供财务报表或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采购文件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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