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3年(2023年-2025年)各类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新能源公司3年(2023年-2025年)各类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能源公司是湖北能源全资二级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公司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总装机规模达314万千瓦,业务分布湖北、江苏、安徽、山西、吉林等多个省份,为对外展现公司业务发展、员工成长等情况,特开展此项工作。

2.2 采购范围

2023-2025年三年间,根据宣传工作需要,采购各类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摄像、宣传片、主题片、微电影、平面设计(海报)、才艺作品后期制作(剪辑、包装等)和相关售后服务等内容。

拍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武汉本部、湖北省内各区域分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鄂中、鄂西北、鄂西南、鄂东北、鄂东南、检修分公司等地)和省外区域分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华北分公司、华东分公司等地)风电场或光伏场站场景、员工特写镜头为主。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资质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定义:具有地方媒体、地方政府机关、常规地方高校或国有企业及下属单位委托的宣传片、纪录片或广告片制作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5万元及以上业绩(包括企业宣传片、纪录片或广告片等类型的代表作,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发票)。

(3)人员要求:有不少于5人的在职专业团队(提供在职员工2023年1-3月份社保缴纳纪录)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www.gsxt.gov.cn)。(提供上述网址中的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5)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本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 5 月 5 日至2023年 5 月 16 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6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3 年 5 月 17 日 9 时至2023 年 5 月 17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 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电子邮箱: 2306840998@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 027-86606591/86606593

2023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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