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检修分公司2023年风机维护检修资质能力认证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新能源公司检修分公司2023年风机维护检修资质能力认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 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为了进一步发挥“四个平台”保障能力,打造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的“双一流”平台,拓宽检修分公司发展空间,拟通过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开展风机维护检修资质能力认证服务项目,并取得风电机组运行与维护服务能力认证证书。

2.2采购内容

负责新能源公司检修分公司取得风电机组运行与维护服务能力认证证书,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定期维护、故障消缺、状态维护、大部件更换等服务能力认证,取得的服务能力认证证书必须通过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发放,且证书信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并负责获证后2年的监督审查工作。

2.3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风电机组运行与维护服务能力认证证书取证工作,取得风电机组运行与维护服务能力认证证书满1年后完成第一次监督审查工作,取得风电机组运行与维护服务能力认证证书满2年后完成第二次监督审查工作。

2.4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签订合同。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开展风能领域服务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具有至少一项风能领域服务能力认证业绩(需提供案例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签字盖章、业主出具的评审证明等关键信息的有效文件);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www.gsxt.gov.cn)。(提供上述网址中的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5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9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 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3 年5月16日9时至2023 年5月16日17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 特别提示

9.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 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光谷三路618号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27-52104621

电子邮箱: 1839203123@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 027-86606591/86606593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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