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部分区域VIS视觉识别系统建设及峡口塘电厂禁航区标识安装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清江公司部分区域VIS视觉识别系统建设及峡口塘电厂禁航区标识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参加本项目谈判报价。

2.采购范围

2.1 本项目主要采购范围

2.1.1 清能公司办公区域及所辖各站点厂房VIS视觉识别系统建设;

2.1.2 隔河岩电厂厂区后方办公楼VIS视觉识别系统建设;

2.1.2 峡口塘电厂大坝上游500米处江面不锈钢安全警示标示牌制安(2000mm*800mm)。

2.2 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2.2.1 清能公司VIS视觉识别系统建设:

实施地点:清能公司办公区域及所辖各站点厂房(湖北省长阳县隔河岩电厂厂区、湖北省宜都市高坝洲电厂厂区、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水布垭电厂厂区);

工期:24天,项目拟于2023年8月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2 隔河岩电厂厂区后方办公楼VIS视觉识别系统建设:

实施地点:湖北省长阳县隔河岩电厂厂区后方办公楼;

工期:90天,项目拟于2023年8月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2.3 峡口塘电厂库区上游禁航区安全警示牌制安:

实施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文斗镇峡口塘大坝上游;

工期:90天,项目拟于2023年8月开始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3.1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安全警示牌或类似项目供货及安装业绩至少1项(含正在进行的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4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4.1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 年5月19日 17:00时(北京时间)。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时(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6.2条款报价方式:

6.1 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6.2 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须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1605室(可邮寄)。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对上述时间作出调整,并通知已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95号清江大厦1605室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人:任超/张瑶

电话:13972608940/(0717-6318891)

监督部门:清江公司经营管理部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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