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隔河岩厂区10和11号公寓楼结构检测及安全性鉴定项目公告

清江公司隔河岩厂区10和11号公寓楼结构检测及安全性鉴定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江公司”)拟对清江公司隔河岩厂区10和11号公寓楼结构检测及安全性鉴定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发包。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参与该项目的谈判响应报价。

2.采购范围

清江公司隔河岩厂区10和11号公寓楼位于湖北省长阳县城附近的清江干流边。2栋建筑均采用砖混结构,楼板采用预制空心板。每栋公寓面积均为2951平方米。总面积为5902平方米。原有建筑约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竣工约30余年。现拟对10和11号公寓楼进行装修改造工作,需要了解建筑结构安全性状况,以便确定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项目主要包括:图纸资料及施工资料调查;建筑、结构布置情况调查;建筑轴网尺寸及构件截面尺寸复核;建筑结构外观缺陷普查。参数检测:对于混凝土部分:混凝土楼板厚度检测;对于砌体结构部分:①砖强度检测,②砂浆强度检测,房屋倾斜测量,结构荷载调查,围护结构检测,安全性鉴定;出具检测鉴定报告等。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格要求: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应含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关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经验;

(3)业绩要求:须具有2018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隧道检测业绩;

(4)信誉要求: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省外检测机构进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未办理进鄂信息登记的,不得在湖北省从事检测业务。省内检测机构应在省检测监管平台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网站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4.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4.2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响应报价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发至谈判邀请联系人邮箱,并提供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谈判邀请人以邮件形式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25日9时(北京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湖北省长阳县清江隔河岩水电公司办公楼301室(如有变动再另行通知)。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7.1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对上述时间做出调整,并通知已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7.2供应商注册: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若不属于三峡集团注册供应商,则应在报价文件递交之前在线进行供应商注册并通过网站审核。注册方法: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网址:http://epp.ctg.com.cn ),点击页面右上角“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填报上传本单位相关资料并提交审核(审核日期一般为1-2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长阳县清江隔河岩水电公司办公楼301室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人:詹坤/文化

电话:13872556146(0717-6317431)/13972608440

电子邮箱:zhan_kun1@ctg.com.cn

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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