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1年(2023-2024年) 自行监测服务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1年(2023-2024年)自行监测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采购内容:

依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其附件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最新要求开展自行监测、CEMS有效性审核季度性比对等相关服务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湖北能源襄阳(宜城)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和事故贮灰场的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地下水、厂界噪声、土壤等项目监测以及CEMS有效性审核季度性比对工作,并出具盖有CMA章的检测报告、CEMS有效性季度比对报告。自行监测期间的交通、伙食、住宿等所有费用由报价人负责;报价人自行准备取样、监测所用设备、仪器。1号机组计划从2023年三季度开始进行自行监测及CEMS有效性审核季度性比对工作;2号机组计划从2024年一季度开始进行自行监测及CEMS有效性审核季度性比对工作(具体根据机组投产情况、排污许可证要求执行)。事故贮灰场正在进行前期工作,预计2024年一季度开始进行自行监测工作(具体根据投产情况、排污许可证要求执行)。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1年(2023-2024年)自行监测服务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CMA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报价截止时间至少有3个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污染源监测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职称。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0日18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1 日 09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注:报价文件(PDF版)的封面、报价函、授权委托书等指定位置须采用经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章后的彩色扫描件。并应在附件中上传可编辑的Word等格式版本。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襄阳宜城市小河镇政府路12号

邮政编码:441400

联 系 人:田皓

电 话:13774192896

电子邮箱:236774190@qq.com

监督部门: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办公室

电 话:0710-4281033

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襄阳宜城发电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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