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2023年7月-2026年6月(3年)花木租摆服务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2023年7月-2026年6月(3年)花木租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办公场所需要,选择1家专业的公司为新能源公司本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33层)及检修分公司武汉办公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光谷618号湖北天然气大楼12层)办公区域提供植物摆放及养护,定期对摆放的植物进行浇水、修剪、松土、施肥、转方向、调地点、防治病虫害等,确保植物的干净、整洁、新鲜,保证每盆植物的观赏效果。具体实施项目的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项目所在地为武汉。

2.2采购内容:

(1)负责租摆花木的运送、摆放、浇水、修剪、松土、施肥、转方向、调地点、防治病虫害等养护管理工作;

(2)根据租摆花木的生长状况和季节变化等实际情况进行花木的调整与更换工作,或应采购人要求更换同等类型价格的花木,以保持花木正常良好的生长状况和观赏效果;

(3)为确保每盆植物的观赏效果,不定期更换植物,保证植物干净、整洁、新鲜,一经发现植物已失去观赏价值或采购方提出更换植物,服务方应在3天(自然日)内更换;每年进行一次植物更新,更新数量不低于总数量的70%;

(4)根据采购方要求,在合同履行3年期内服务方根据采购方工作地点的变化及相关情况及时增加植物,增加植物的数量不超过现有植物总量的30%(含30%),其植物品种在合同数量清单中任选,不额外支付费用。;

(5)植物维护每周进行2次。

2.3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分别签订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报价人从事花木租摆行业满3年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中成立时间起算);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个合同金额达10万元及以上花木租摆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包括签约方、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复印件;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 ;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6日 9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6 日 9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 2023 年 7 月 27 日 9 时至2023 年 7 月 27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027-86606591/86606593

传 真:

采购人: (盖单位章)

2023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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