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鄂西北分公司统调光伏电站AGC技术改造项目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鄂西北分公司统调光伏电站AGC技术改造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1)老河口光伏电站位于老河口市洪山嘴镇杨华岗村,东经111°38′23″,北纬32°36′9″,海拔高度376米,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10MW,分二期建设:老河口光伏60MWp,老河口光伏二期50MWp。

老河口光伏一期装机容量60MW,光伏区采用310Wp天合光能光伏组件,配有1293台华为40kW组串式逆变器和22台阳光电源500kW集中式逆变器,2016年8月31日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通过3回集电线路送入升压站;老河口光伏二期装机容量50MW,光伏区采用400Wp/405Wp天合光能光伏组件,配有250台华为175kW组串式逆变器,2019年12月31日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通过3回集电线路送入升压站;老河口光伏一二期为一座110kV升压站,全部逆变器发电通过110kV洪牧线接入110kV洪山嘴变电站,其并网点位于牧104开关,目前使用的AGC系统厂家为南瑞继保,一次接线图及相关设备厂家,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件。

(2)王子山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东经113°37´,北纬31°55´,海拔高度260米,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分四期建设:王子山光伏一二期80MWp,王子山光伏三四期70MWp。

王子山光伏一二期装机容量80MW,光伏区采用320Wp晶科能源光伏组件,配有1564台华为50kW组串式逆变器,2017年6月30日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通过5回集电线路送入升压站;王子山光伏三四期装机容量70MW,光伏区采用400Wp晶科能源光伏组件,配有356台华为175kW组串式逆变器,2019年12月31日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通过4回集电线路送入升压站;王子山光伏为一座110kV升压站,全部逆变器发电通过110kV王烈线接入220kV烈山变电站,其并网点位于烈122开关,目前使用的AGC系统厂家为国能日新,一次接线图及相关设备厂家,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件。

(3)枣阳兴隆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村一带,东经113°37´,北纬31°55´,海拔高度260米,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00MW。光伏区采用540Wp/545Wp隆基绿能光伏组件,配有397台华为196kW组串式逆变器,2021年11月29日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通过4回集电线路送入升压站;枣阳兴隆光伏为一座110kV升压站,全部逆变器发电通过110kV丁华阳线接入110kV丁桥变电站,其并网点位于丁06开关,目前使用的AGC系统厂家为国能日新,一次接线图及相关设备厂家,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件。

2.2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王子山光伏电站、老河口光伏电站、枣阳兴隆光伏电站的AGC系统技术改造。AGC系统技术改造包括每套系统新增2台双电源AGC系统控制主机、1台交换机、1台网关机,部署新的支持双机冗余及数据录波的AGC系统,部署双机冗余系统,报价人完成全部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涉及的电站其他设备厂家(如逆变器、远动装置等)的调试配合协调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使系统具备开展性能测试工作的条件,并配合完成各电站后期的性能测试工作,性能测试工作中若涉及AGC系统需要其他设备厂家的配合调试,相关协调工作由报价人负责。

2.3计划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3个电站的AGC系统技术改造工作。

2.4 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报价清单。

2.5 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新能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成交人与各项目单位签订专项合同。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人截至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2项AGC系统安装调试或技术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表征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等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页);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8日9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 2023年7月31日9时至2023 年7月31日17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027-86606591/86606593

传 真:

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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