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乌东德工程运行控制水位提升综合效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拟进行 进一步优化乌东德工程运行控制水位提升综合效益关键技术研究 科研项目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采购人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金沙江下段采用四级开发方案,分别为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均已建成投产。乌东德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段水电开发的第一级,库尾为攀枝花市,水库正常蓄水位975m,死水位945m,防洪限制水位952m,电站装机容量10200MW。乌东德水电站2020年6月开始投产发电,投产后工程运行状态良好,在投产运行初期就结合蓄水发挥了对下游的防洪作用,并增加了梯级电站发电效益。

乌东德水电站正常蓄水位975m时,与上游衔接梯级金沙江干流的银江水电站和支流雅砻江桐子林水电站的尾水没有衔接,与上游梯级间尚有富余水头可以利用,而作为乌东德水电站水位抬高运行的关键影响因素库区成昆铁路已完成改建,乌东德水电站980m水位及以下运行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因此,从乌东德水电站工程特性与上游梯级衔接关系看,乌东德水电站具备水位抬升运行提高工程效益的基本条件。

2.2 采购范围

2.2.1项目内容

乌东德水电站正常蓄水位975m,工程方案(包括枢纽建筑物、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均按975m正常运行进行设计,建设征地范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也是按975m水位考虑的。若乌东德水电站抬升水位运行,则水库和电站水位运行特性条件发生变化,突破975m运行设计工况,需要分析复核挡泄水建筑物、金属结构、发电机组等对运行条件变化的适应性,评价对库尾生态环境、水库淹没范围、库区地质灾害等产生影响,以保障工程运行安全。为此,根据水位抬升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乌东德水电站水位抬升运行至976-980m的可行性,对乌东德水电站运行控制水位优化涉及的挡泄水建筑物结构安全、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及性能提升、库尾水环境变化、运行方式和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开展乌东德水电站运行控制水位优化方案综合研究,研究提出运行控制水位优化建议。内容包括:

(1)工程安全运行影响专题研究

基于正常蓄水位抬升引起的水位边界条件变化,系统评价主要建筑物安全性影响,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提供运行水位抬升对工程安全运行影响分析与对策研究报告。

(2)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性能提升专题研究

复核水轮机长期连续安全稳定运行性能以及不同运行工况的安全性,研究提出机组性能提升改造措施,研究进一步提升水轮机额定出力可行性,提供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性能提升研究报告。

(3)库尾生态环境影响专题研究

初步评估工程可研阶段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效果,分析乌东德水电站运行水位抬升对水生生态和库尾河段水环境承载力的影响,研究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提供运行水位抬升对库尾生态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4)运行控制水位抬升时机和综合效益专题研究

分析金沙江暴雨、洪水时空分布规律,复核上游调水影响,研究乌东德水电站抬高水位运行的蓄水时机,进一步优化汛期运行控制水位方案,分析运行控制水位优化综合效益,提供乌东德水电站运行控制水位抬升时机和综合效益研究报告。

(5)运行控制水位优化方案综合研究

拟定976-980m不同运行控制水位方案,综合分析各方案在工程运行安全、生态环境、移民、库尾航运、上游尾水顶托、工程综合效益等方面的差别,评估976-980m水位上浮运行的风险影响和措施,提出运行控制水位优化建议,提供乌东德水电站运行控制水位优化方案综合研究报告。

(6)其他

①编制项目研究实施方案。

②完成乌东德水电站“975m”以上试验性上浮运行方案编制及配合报送。

③根据项目规定要求组织召开项目技术联络会及高端咨询会。

④完成项目验收规定的专利、论文等相关验收成果申请和发表工作。

2.2.2 计划服务期

本合同计划工期共48个月,报价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48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内容。

(1)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报价人应完成并提交项目研究实施方案编制,召开第1次技术联络会。

(2)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报价人应完成工程安全运行影响分析与对策、电站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性能提升、抬升时机和综合效益、库尾生态环境影响的专题研究年度工作,提交项目研究年度阶段性成果报告,召开第2次技术联络会。

(3)合同签订后30个月内,报价人应完成项目各专题研究中期成果,提交各专题研究中期成果报告,召开第3次技术联络会。

(4)合同签订后40个月内,报价人应初步完成项目各专题研究和整体综合研究,提交整体初步成果报告,召开第4次技术联络会;期间,适时择机召开高层次专家咨询会1次(初定),按照委托人要求,报价人配合编写报送《乌东德水电站“975m”以上试验性上浮运行方案(初稿)》。

(5)合同签订后48个月内,报价人应完成项目研究、专利、论文等验收要求,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召开项目验收会。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具有大型水库(库容1亿立方米及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或调度方案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调度规程编制、调度专题研究等)业绩(需提供合同签订页及合同主要内容的复印件);

(4)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无2年连续亏损(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事业单位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3.3 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4 各报价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的 1 个标段进行报价。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25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

4.2有意向的潜在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60647305,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8:00)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

4.3 若超过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采购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报价,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8 月 14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址: /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5.2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网上提交的报价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2)现场递交的报价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5287060141

电子邮箱: zhang_quanen@ctg.com.cn

监督部门: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电 话: 027-82568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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